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函〔2020〕141号
时间: 2021-05-24 07:2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69号)要求,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省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着重围绕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作用。二是坚持群众视角,紧扣群众密切关注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三大攻坚战、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热点,审视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效果。三是注重科学严谨,评估指标制定既统筹兼顾共性内容,又针对部门工作特点进行差异化设计,评估方法既包括查看网站、分析材料、模拟测试等人工评估,又有设备检测、软件测试等技术手段,较好地保证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对象为12个市(区)政府、47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被抽查的31个县(市、区)政府和33个市级部门,共计123个单位。评估数据采集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评估结果显示,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达到优秀的市(区)4个,占比33.3%;达到良好的市(区)6个,占比50.0%。达到优秀的省级部门15个,占比31.9%;达到良好的省级部门25个,占比53.2%。

市(区)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铜川市、安康市、西安市、延安市。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

三、工作特点和薄弱环节

从评估结果看,2020年度我省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一是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公开。聚焦疫情防控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信息,设立专题集中公开“六稳”“六保”信息,开设“支持复工复产”“利企便民政策一码通”“落地流程”专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权力配置信息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均能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明明白白“晒权”。三是平台监管有力有效。各级各部门围绕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开展常态化检查自查,在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中,陕西监管工作位列全国第8,政务新媒体100%合格。四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起步。印发《陕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11项主要任务和主要责任分工。五是政务服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秦务员”APP上线试运行,300余项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好办”,“好差评”系统覆盖各级各类政务大厅、网上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为政府服务效能打分。建成12345政务热线省级平台,对接连通各市各部门热线,倾听群众声音,汇聚社情民意。

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公开理念仍然薄弱,工作目标靶向不准,发力点偏失,与群众的需求仍有距离。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提升,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滞后。部分单位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未做到“三同步”,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解读不足。政务公开平台数据共享共通存在差距,政府网站搜索结果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未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跨站搜索。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对标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用好评估成果,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推进政务公开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围绕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居民就业、土地征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让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成为最好的“疫苗”,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促各基层政府编制完成本地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该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网、12345等平台的一体化融合,打通发布、互动、服务三大功能及线上线下数据,持续提升全省政务公开水平。

附件: 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报告(2020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2020年)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对象

    (二)评估依据

    (三)评估内容

(四)评估方法

二、陕西政务公开总体评估结果

(一)市(区)政府评估结果

(二)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评估结果

三、陕西政务公开的主要亮点和薄弱环节

(一)陕西政务公开的主要亮点

(二)陕西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

四、各板块评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

(二)解读回应参与

(三)服务公开

(四)平台建设

(五)组织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陕西政务公开水平的建议

(一)对标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

(二)落实实施方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多项措施并举,促进政务服务精细化

(四)推进平台融合,提升公开效能

(五)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附表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数据采集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数据采集期之后网站数据有变动的,原则上不予关注和评估。本年度陕西省政务公开评估对象共123个,包括12个市(区)政府、47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31个抽查县(市、区)政府和33个抽查市级部门。抽查县(市、区)政府分别选取了本地区GDP排名靠前、居中、靠后的3个县(市、区)政府(见附表);抽查市级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局、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

(二)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10.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11.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1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13.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1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号);

16.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1号);

17.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69号);

18.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

(三)评估内容。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指标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制定,基于公众视角,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受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主要评估会议公开、决策预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执行公开、权责清单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依申请公开主要评估栏目设置、申请渠道、答复情况、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等内容。

解读回应参与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三个部分。政策解读主要评估解读形式、解读内容和解读时效。舆情回应主要评估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以及回应渠道的多样性。公众参与主要评估政务咨询类栏目的开设情况、留言回复情况,调查征集类栏目的开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的举办情况。

服务公开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服务公开主要评估两个方面,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减证便民行动信息公开、专项行动信息公开;二是政务服务公开,主要包括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公开和办理公开。其中事项公开主要评估事项清单类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一网通办及“最多跑一次”公开情况;办事指南公开主要评估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度及表格样表提供情况;办理公开主要评估办事进展信息、办事统计信息及政务热线电话建设运行情况。

公开平台是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已成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的重要支撑。平台建设主要评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三个方面。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主要评估常态化监管、内容保障机制、网站功能建设、集约整合、安全防护、网站内容展示等情况。政务新媒体主要评估管理机制建设、常态化监管、开设及运维情况。政府公报主要评估建设和落实情况。

组织保障是做好政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主要评估组织保障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四个方面。其中组织保障情况重点考察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及业务培训开展情况。

基于评估对象职能和权责分工的差异,评估指标分为《2020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政府版)》和《2020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省级部门版)》两个版本。每个版本的指标均为五级,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和评估点。市级政府版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4项,三级指标49项,四级指标102项,评估点149项。省级部门版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3项,三级指标45项,四级指标90项,评估点127项。此外,以市级政府版和省级部门版指标为基础,制定了抽查县(区)政府和抽查市级部门评估指标。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从公众视角出发,通过网站浏览查阅、模拟用户采样(日常采样)、专业设备检测、报送材料分析、主管单位考核等方式对受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1. 网站浏览查阅。

对于能够直接从受评单位网站获取的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浏览查阅网站进行采样,即按照栏目设置或使用站内搜索功能,对受评单位网站进行信息检索,以确定是否公开了相关信息,公开信息是否及时、规范、完整,确保公众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此方法是本次评估的主要方式。

2. 模拟用户采样(日常采样)。

模拟用户采样(日常采样)是由评估组数据采集人员模拟用户,通过网络、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受评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进行问题咨询等,对其渠道畅通情况、办理回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此方法主要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政务热线等内容的评估。

3. 专业设备检测。

采用专业技术平台,开展网站可用性、链接可用性、严重错误、安全漏洞专项检测,检测网站是否存在链接错误、无法访问、安全漏洞等情况。

4. 报送材料分析。

未在网站公开或无法从网站直接获取信息的评估点,由受评单位报送佐证材料,评估组进行审阅、分析与评价。组织保障中经费保障、目标责任考核及业务培训三个指标采用此方法进行评估。

5. 主管单位考核。

由主管单位对受评单位的日常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

二、陕西政务公开总体评估结果

各市(区)政府、大多数省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较上年有所进步。因部分受评单位评估期间对网站进行栏目改版或集约化建设,造成网站不稳定或栏目数据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指标的得分。

(一)市(区)政府评估结果。

市(区)政府总分由市本级政府评估得分、抽查县(市、区)政府评估得分和抽查市级部门评估得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市本级政府得分权重占80%,抽查县(市、区)政府和抽查

市级部门权重各占10%。韩城市政府得分权重为100%。

根据权重占比计算,增加抽查单位分值后,市(区)政府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显示,达到优秀层级的市(区)政府有4个,占比33.3%;良好层级的市(区)政府有6个,占比50.0%;待改进层级的市(区)政府有2个,占比16.7%。

抽查的31个县(市、区)政府中,优秀层级的3个,占比9.7%;良好层级的27个,占比87.1%;待改进层级的1个,占比3.2%。抽查的33个市级部门中,优秀层级的2个,占比6.1%;良好层级的27个,占比81.8%;待改进层级的4个,占比12.1%。

(二)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评估结果。

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排名得分为本部门权重换算得分(部门权重换算得分=涉及本部门职能指标得分/涉及本部门职能指标总分×100)。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显示,达到优秀层级的省级部门有15个,占比31.9%;良好层级的省级部门有25个,占比53.2%;待改进层级的省级部门有7个,占比14.9%。

三、陕西政务公开的主要亮点和薄弱环节

(一)陕西政务公开的主要亮点。

1. 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公开。

一是聚焦疫情防控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信息。各有关单位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根据疫情状况变化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及时了解、熟悉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二是积极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实时发布“六稳”“六保”相关政策信息,西安市、榆林市、安康市通过政府网站开设“六稳”“六保”专题专栏,宝鸡市和铜川市将“六稳”“六保”信息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围绕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以及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等重点工作,让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能够直达基层群众。三是加大服务公开,助力复工复产。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实际困难,省政务服务网开设了“支持复工复产”“利企便民政策一码通”专栏,推出“政策文件”“落地流程”信息发布专栏和“企业复工”“个人返岗”等办事专栏,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一站办理,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 权力配置信息全面公开。

各受评单位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明确了机构职能,全面展现权力配置信息。绝大多数省级部门能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大部分省级部门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及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全面展现权力配置信息,为公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3. 平台监管措施有力有效。

一是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力。各级各部门能够围绕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等内容,开展常态化检查自查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办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中,陕西监管工作位列全国第8,政务新媒体100%合格。二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共梳理出问题626条,提出重点整治措施10条,强化监督保障,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有序。印发了《陕西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规范(暂行)》《陕西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交换规范(暂行)》《陕西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规范(暂行)》,对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了规范,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省政府门户网站及10个省级部门网站成功进驻,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集约化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动政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4.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顺利起步。

一是发布《陕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11项主要任务和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责任分工。二是17个省级部门以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陕西实际,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的工作指南,指导各自业务系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各市(区)政府以该《实施方案》为指导,充分发挥全省首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对先进经验的学习宣传,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正逐步推进。

5. 政务服务公开深化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均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各市(区)政府依托政务服务网,设立营商环境、利企服务等专题专栏,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精准稳妥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二是在实现1400余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的基础上,推出了300余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好办”和100项省级事项“市级通办”,并不断扩充丰富。三是按照“线上平台赋能实体大厅、实体大厅支持线上平台”的思路,全省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速度加快,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实现“线上线下一张网、一张网上一次办”,陕西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6. 组织保障工作比较有力。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协同发展。二是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工作考核,11个市(区)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陕西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

1. 公开理念仍然薄弱,公开方向不够精准。

一方面,公开理念薄弱。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态度不积极等问题。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存在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现象。另一方面,政务公开供给侧改革落实不到位。公开工作目标靶向不准,发力点偏失,与群众的需求仍有距离,虽然公开范围有所拓展,但公开的内容有相当大一部分都不是群众真正需要的,而群众真正想了解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反而遮遮掩掩,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

2. 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提升。

一是公开不够全面。评估显示,各有关单位在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均有信息公开,但公开深度仍需增强;执行公开方面,多数受评单位未公开督察、审计信息和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调整完善信息。二是公开不够及时。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滞后,甚至成文日期缺失,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函上传网站不够及时。三是公开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对文件的有效性情况作出明确标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函未显示签发人或未注明答复类别;模拟用户测试结果显示,近六成受评单位未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对评估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规范答复,个别单位甚至出现答复依据错误情况。

3. 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效能有待提升。

评估发现,各受评单位均在网站上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对政策解读进行集中展示,但部分受评单位政策解读重公开、轻实效,解读效果不佳。一是解读时效不强。多数单位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未做到“三同步”,不利于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措施。二是解读形式单一。多数单位政策解读只有文字形式,未利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进行多样化解读。三是解读内容简单。部分解读材料过于简单,仅仅是对政策原文的重复,未结合公众的知情权需求对政策的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4. 政务公开平台数据共享共通存在差距,安全性尚需提升。

评估发现,部分政府网站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网未实现信息资源互通,政府网站搜索结果内容不够全面,如选取网站已发布的服务事项标题进行测试,8个市(区)政府、44个省级部门与省政务服务网未实现跨站搜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项建设亟需加强。国办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对平台在形式和栏目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目前,多数参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仍有偏差,如未按照要求优化调整栏目名称及页面设计,出现栏目名称一致但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三是个别网站对安全重视度不够,有3个抽查县(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网站存在安全漏洞。

四、各板块评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内容。

1. 主动公开。

(1)会议公开。

评估显示,5个市(区)、13个省级部门在召开会议时邀请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受新冠疫情影响,此指标得分率较去年有所下降。会议结果公开整体情况较好,各市(区)均通过专栏集中公开了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34个省级部门及时公开了通过会议制定的政策。

(2)决策预公开。

评估显示,10个市(区)、20个省级部门公开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采用多种渠道进行了意见征集。宝鸡市、榆林市等5个市(区)和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煤矿安监局等5个省级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认真整理汇总公开,并对未采纳的说明了理由,意见采纳情况公开较好。

(3)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

规章公开的受评单位为除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外的10个市(区)。截至数据采集期结束,今年共有3个市(区)制发了规章,其中西安市规章发布及时;7个市(区)系统梳理了本机关近年制发的规章,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方面,11个市(区)和17个省级部门设置了栏目集中公开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市(区)和11个省级部门系统梳理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9个市(区)、13个省级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等情况作出明确标注。

(4)执行公开。

督查审计公开方面,评估显示,11个市(区)、12个省级部门公开了督查相关信息,6个市(区)、5个省级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部分单位虽开设了督察审计栏目,但栏目中发布的是会议、调研等信息。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方面,绝大多数受评单位该信息缺失,今后应予以重视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更新方面,咸阳市、铜川市全面公开了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省级部门有41个,其中31个部门公开情况较好;3个市(区)、11个省级部门依法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信息;各市(区)、13个省级部门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建立了链接,但大多数单位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单位“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存在内容空白现象,“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仍待改进。

(5)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概况和机构职能目录。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情况整体较好。机构职能目录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政府。评估显示,8个市(区)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公开情况较好,能够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部分市(区)机构职能目录出现链接不准确或链接错误。

(6)权责清单公开。

权责清单公开的受评单位为44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41个省级部门设置了权责清单栏目,更新完善并公开了权责清单。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栏目设置方面,各市(区)、36个省级部门设置了建议、提案栏目集中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函。办理情况公开方面,各市(区)对绝大多数建议、提案复函均能及时公开,31个省级部门能够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复函并将复函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咸阳市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6个省级部门建议、提案复函公开规范。

(8)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三大攻坚战、公共卫生、 “六稳”“六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七部分内容。

财政信息公开情况良好。各市(区)均设置了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榆林市、安康市、杨凌示范区全面公开了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41个省级部门通过专栏集中公开了本部门相关财政信息,陕西煤矿安监局还对本部门实施的重大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进行了公开。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和8个省级部门。此板块整体公开情况较好。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能公开三大攻坚战相关信息,其中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等3个市(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全面;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公开扶贫项目信息;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公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信息;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及固体废物整治等信息;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公开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信息。

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2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此项公开情况良好。铜川市、西安市、渭南市、安康市设置了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并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常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好习惯好做法。

“六稳”“六保”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和12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的市(区)均公开了“六稳”“六保”相关信息。省市场监管局围绕保市场主体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公开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信息;省财政厅及时公开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信息;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及时公开保粮食安全相关政策信息;省商务厅及时公开保供应链稳定相关政策信息;省能源局及时公开保能源安全相关政策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和9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对此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但在公开的深度上还有待提高。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和11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对此领域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对本部门相关信息公开规范、全面。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各市(区)和8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对此领域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省气象局等5个部门对相关信息公开较为全面。

(9)信息公开指南。

评估显示,各市(区)和44个省级部门均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铜川市、延安市等5个市(区)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5个省级部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情况较好。 

(10)信息公开目录。

此评估点得分情况较好,大部分受评单位在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

(11)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年报发布、年报内容和年报质量。评估显示,年报发布整体情况较好,各受评单位均以专栏形式集中公开本单位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0个市(区)、38个省级部门年报发布及时,7个市(区)、15个省级部门年报内容完整规范,9个市(区)、25个省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准确,内容充实。

2. 依申请公开。

(1)栏目设置。

各市(区)和省级部门均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评估组对该栏目功能进行测试,10个市(区)、41个省级部门栏目功能可用,依申请公开信息提交成功。

(2)申请渠道。

评估显示,各市(区)和省级部门依申请公开渠道较为完善。个别单位在线申请表格填写要求不合理,必须填写传真号才可提交。

(3)答复情况。

评估显示,9个市(区)、24个省级部门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对评估组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评估组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进行评价,其中6个市(区)、13个省级部门答复内容合法、形式规范。

(4)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数据采集期结束,3个市(区)、5个省级部门发生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3个市(区)、1个省级部门发生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败诉情形。

(二)解读回应参与。

解读回应参与包括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众参与三部分。

1. 政策解读。

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按时间顺序公布政策解读文件,方便公众查询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1)解读形式。

评估显示,各市(区)、19个省级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多渠道解读。西安市、延安市、安康市将政策解读栏目细分为政策图解、视频解读、卡通动漫解读、专家解读等子栏目。西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和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邀请专家学者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了解读。9个市(区)、14个省级部门的负责同志带头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2)解读内容。

评估显示,8个市(区)、11个省级部门解读内容较为全面,并在解读材料中提供了原文网址链接。11个市(区)、15个省级部门围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对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了解读。

(3)解读时效。

延安市、安康市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陕西煤矿安监局、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做到了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其他单位仍需改进。

2. 舆情回应。

评估显示,各级各部门强化舆情回应意识,特别是针对新冠疫情等热点问题,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多渠道回应,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及时辟谣,起到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的效果。

3.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主要包括政务咨询、调查征集和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的举办情况。

(1)政务咨询。

评估显示,各市(区)和44个省级部门均开设了政务咨询栏目,并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展示。评估组在线进行问题咨询,10个市(区)、39个省级部门政务咨询渠道畅通。政务咨询回复方面,7个市(区)、29个省级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评估组在线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回复,6个市(区)、12个省级部门设置了满意度评价功能。

(2)调查征集。

评估显示,各市(区)均开设了调查征集栏目,9个市(区)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调查活动,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公开;42个省级部门开设了调查征集栏目,其中35个省级部门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体育局公开了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3)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

评估显示,各市(区)、23个省级部门举办了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或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直播等方式参与了访谈类节目。

(三)服务公开。

1. 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普遍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行政审批和减证便民信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如图5所示,各受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较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涉及各市(区)政府和22个省级部门。此板块整体公开情况较好。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均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公开行政备案事项。安康市、杨凌示范区对本级政府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编制的事项目录集中分类展示。

减证便民行动信息公开方面,各受评单位得分率相对较低。西安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公开了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多数市(区)政府未公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承诺证明事项清单。3个市(区)政府公开的证明事项清单内容不全面。

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方面,大多数市(区)政府依托省政务服务网,设立《利企便民政策一码通》专题,广泛宣传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梳理公布政策流程图,公示联系人等信息。10个设区市政府设立复工复产咨询投诉专线及“六保”政策咨询窗口,接受企业咨询,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2. 政务服务公开。

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政务服务公开情况整体较好。

(1)事项公开。

事项公开方面,各市(区)政府考察事项清单类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省级部门考察事项公开统一入口情况。

事项清单类型方面,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均在省政务服务网开设中介超市,集中展示中介清单。西安市、安康市能够集中分类展示本级政府事项清单。大多数市(区)政府在门户网站展示权责清单、收费清单,但公开方式不规范。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方面,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均公开较好。

一网通办方面,11个市(区)政府发布了“网上办”清单。

“最多跑一次”方面,大多数市(区)政府发布了本级政府及所辖县(市、区)“最多跑一次”清单,3个市(区)政府及所辖县(市、区)“最多跑一次”清单包含的高频事项高于200个。

事项公开统一入口方面,评估显示,提供政务服务的37个省级部门中,大多数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办件信息统一。1个省级部门未提供统一服务入口。

(2)办事指南公开。

评估显示,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公开情况较好。各市(区)政府和大多数省级部门能通

过省政务服务网发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且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办理材料要求较明确。大多数受评单位普遍存在办事指南不准确、表格样表未提供下载渠道等情况。

(3)办理公开。

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均提供了用户在线注册功能,且注册用户能够在全省政务服务网内通行。大多数省级部门在服务事项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结果信息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步推送至全省统一办件库。大多数市(区)政府能及时公开办事统计数据。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安康市还从事项进驻情况、在线办理深度、业务办理结果等多个维度细化分析服务事项数据,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各市(区)政府均开通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了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网站。

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省级部门网站建设情况整体较好。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大多数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协调联动、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等保障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站日常运维工作。多数受评单位能够积极组织、配合完成网站域名清理、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评估期间,采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测,个别省级部门和抽查县(市、区)网站存在安全漏洞。

政府网站功能建设方面,评估显示,10个市(区)政府、34个省级部门提供了可用的全网站搜索功能。11个市(区)政府、33个省级部门检索结果实现分类展示,但大多数受评单位与省政务服务网未实现跨站搜索,与国家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7个市(区)政府栏目名称和页面设计比较规范,省级部门相对较差。3个市(区)政府、18个省级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与本网站数据衔接较好,保持了网站内容一致。

网页展现方面,评估显示,大多数受评单位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具有较好的兼容性,采用多种浏览器访问网站,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未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网站内容展示情况整体较好,但个别市(区)政府、省级部门仍存在信息发布时间格式不规范,文章页未标明信息来源,不具备转载分享功能、悬浮窗未设置关闭功能等问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方面,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都能够及时发布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供填报公开网址,大部分受评单位能够在网站首页设立专栏,展示历年网站年度报表。

网站内容建设方面,评估显示,大部分受评单位政府网站都能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但仍有部分受评单位政府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主要集中在各级政府网站发布的工作计划、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稿件信息中。

2. 政务新媒体。

该指标涉及各市(区)政府和41个省级部门。

评估显示,多数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市(区)政府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积极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对新媒体矩阵开展常态化监管,及时公开每季度检查结果。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无法查看、内容更新不及时、APP无法下载等问题。3个省级部门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建设运维情况与国家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 政府公报。

评估显示,多数市(区)政府建立健全了部门为本级政府公报提供文件的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24个省级部门能够按期向省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配合较好。8个市(区)政府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6个市(区)政府电子公报提供内容检索服务。个别市(区)政府存在公报电子版阅读界面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不一致的问题。

(五)组织保障。

1. 组织保障情况。

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和大多数省级部门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大多数市(区)政府、36个省级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11个市(区)政府、34个省级部门按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9个市(区)政府、25个省级部门均围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等内容开展了专项培训。

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涉及各市(区)政府和1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能够按照要求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所辖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级部门编制了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的工作指南,指导各自业务系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3. 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方面,6个市(区)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及时更新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部分市(区)政府存在信息公开制度缺失、修订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仍需进一步完善。

五、进一步提升陕西政务公开水平的建议

(一)对标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一是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聚焦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切实保障民生,积极推进相关信息主动公开,集民智、汇民意、聚民力,共同谱写我省追赶超越新篇章。二是围绕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亲民政府、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围绕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居民就业、土地征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让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成为最好的“疫苗”,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二)落实实施方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陕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编制标准目录。督促各基层政府编制完成本地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该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各基层政府充分利用前期试点成果,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带动整体工作迅速推进。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引作用,确保工作落实。

(三)多项措施并举,促进政务服务精细化。

一是推进事项标准化管理,以群众视角规范梳理办事指南,解决办事指南不规范、不准确、不突出的问题,并按照“放管服”要求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针对办事入口、评价入口、咨询投诉入口不统一的问题,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推动差评整改。三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着力简化审批条件,优化办理流程,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信息公开力度,方便企业群众咨询、办事。

(四)推进平台融合,提升公开效能。

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网、12345等平台的一体化融合,加快构建门、网、线、端等平台,打通发布、互动、服务三大功能及线上线下数据,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互动交流“一网通答”、办事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数据“一网通管”,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成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辅助政府科学决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继续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着重围绕内容建设开展工作,聚焦发布、互动、服务三大功能,持续提升各级政府网上履职能力。

(五)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一是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暨保密审查办法的出台,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性问题。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三项制度”的支撑、保障作用。三是制定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推进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化。四是研究制定我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规范管理。

附表:抽查县(市、区)名单(略)

注:查阅或下载附件请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