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 2021-02-02 06:20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任命:
张小平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任命:
曹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沙玉继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免去:
丁纪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免去:
孙守平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任命:
李寿国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广和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唐少鹏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职务。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研究,同意:
张全明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赵永军不再担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研究,同意:
张全明不再担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副理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免去:
刘会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陕政任字〔2021〕1-8号)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