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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 2021-02-02 06:20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任命:

张小平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任命:

曹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沙玉继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免去:

丁纪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免去:

孙守平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任命:

李寿国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广和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唐少鹏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职务。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研究,同意:

张全明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赵永军不再担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研究,同意:

张全明不再担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副理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决定,免去:

刘会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陕政任字〔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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