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安瑛等
139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安瑛等139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的通知

陕政字〔2019〕69号
时间: 2019-11-20 03:2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在全省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同意授予安瑛等139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第十一批)。

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特级教师为榜样,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积极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希望被授予特级教师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守教学第一线,认真从事教学工作,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在广大教师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新时代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陕西省特级教师名单(第十一批).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