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制定,分市级政府和省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与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指标组织全面自查,有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11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设区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附件:1. 2019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政府版)
2. 2019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省级部门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1日
附件:陕政办函〔2019〕153号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