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组织实施好我省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确定重大专项相关规章制度,统筹重大专项规划布局,审议重大专项年度实施计划、工作总结,研究决策相关问题。
二、组成人员和单位
召集人: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
副召集人:分管科技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省级有关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派代表参加。
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