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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报

时间: 2017-04-01 00:53

陕政函〔2017〕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突出全程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政府决定命名西安市长安区、鄠邑区,扶风县、白水县、略阳县、白河县、杨陵区为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希望被命名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为榜样,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全省实现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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