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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5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的通报

时间: 2016-03-18 07:36

陕政函〔2016〕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全省县城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承载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提升,有效带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按照《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考核,决定授予周至县、太白县、武功县、宜君县、大荔县、吴起县、靖边县、略阳县、紫阳县、柞水县等10个县为“2015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给予每县50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珍惜荣誉,再鼓干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其他县要以受表彰的县为榜样,认真学习受表彰县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县城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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