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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商南县等4县(区)为陕西省教育强县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商南县等4县(区)为陕西省教育强县的通知

时间: 2016-02-19 07:42

陕政函〔2015〕2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审核确认,商南县、吴起县、榆林市榆阳区、黄陵县已达到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决定授予以上4个县(区)为“陕西省教育强县(区)”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希望商南县、吴起县、榆林市榆阳区、黄陵县政府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教育的强大动力、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推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教育强县的成功经验,坚决落实政府发展教育的基本责任,推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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