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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对我省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尚洪泽 王文刚
时间: 2015-01-20 06:45
  根据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部署,上半年由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对2012年、2013年中央和我省出台的民政、社保、农业、扶贫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我们有机会参加这次活动,用一周多时间赴汉中、安康两市四县,实地调研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一路看、一路学、一路思,收获颇大、受益匪浅。调研中,沿途看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三秦大地欣欣向荣的景象,深感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的英明正确,深感各级干部为之付出的辛勤努力,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准意识和群众观点,而且对民生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思考。
  一、我省民生工作群众满意、基层拥护
  近年来,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花大气力改善民生。除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民生政策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下气力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覆盖面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形成了具有鲜明陕西特色的民生工程。可以说,我省民生工作“起步早、覆盖广、投入大、效果好”,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领导重视。省、市、县各级领导对民生工作越来越重视、认识越来越明确,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二是思路清晰。从开始每年集中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到全面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再到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民进城落户和避灾扶贫搬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思路越来越清晰、目标越来越明确,走出了一条西部欠发达省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路子。
  三是保障有力。省、市、县各级坚持“两个80%”不动摇,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持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08年至2013年,全省民生投入累计达到1.22万亿元,年均增长28.1%;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从2008年的71.5%提高到2013年的80%以上,其中2012年全省民生投入达到2662亿元、2013年达到2950亿元。
  四是成效显著。坚持不懈地改善民生,使全省城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三秦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在调研中,我们处处感受到,对这项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广大基层干部衷心拥护、人民群众称心满意、社会各界交口称赞,有的群众形象地说,现在党和政府的各种惠民政策,让他们有一种“喜出望外”、“应接不暇”的感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切身感受我省民生工作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深层次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不够,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和有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回顾民生工作的发展历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民生问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千方百计改善群众生活,不断探索和丰富民生工作的路径和经验,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由于历史条件和经济实力的制约,过去只能就事论事、零敲碎打式的搞民生建设,难免出现走弯路、搞重复建设、造成浪费的情况。回头看,“撒胡椒面”、“雨过地皮湿”、“杯水车薪”式的应急扶贫,治标不治本,返贫率高,特别是前些年在搞新农村建设、“普九”等民生工作中,要求村村通水、通电、通公路和修建校舍、医疗站等,对农村包括偏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不少的资金。然而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撤乡并村、农民进城,大量人口离开了农村,不少村庄原有道路、电力、水利、学校等基础设施闲置,形成了“投资进去了、基础设施改善了、人却出来了”的局面,出现了“空巢村”、“空巢乡”。 
  (二)资源整合不够,整体合力没有得到很好发挥。民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但是长期以来,一些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制定的政策互不协调、甚至相互“打架”,呈现“九龙治水”、“政出多门”的现象,导致资金无法捆绑使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比如,“八大员”政策涉及省级多个部门,调整补助标准不一、时限要求各异,常引发群众误解甚至上访。再如,不少部门出台的相关惠民政策都以是否吃“低保”为依据,造成政策的叠加效应,致使低保的“含金量”很高,更多的人争相吃低保,造成新的社会不公。 
  (三)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长期以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沿袭计划经济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生建设的巨大投入远远不相适应,已成为影响民生工作的“瓶颈”。主要表现:一是基层工作力量不足。民政、人社、农业等部门的基层办事机构人员少,且相互独立、力量分散。二是民生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低。科技手段落后,且各成体系,没有形成统一的发放平台,群众办事很不方便。一些地方档案和资料等还不健全、不规范,基础性工作薄弱。三是对民生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重经济工作、轻民生工作的思想,少数干部缺乏担当、责任心不强,工作庸、懒、散,甚至优亲厚友,搞“关系保”、“人情保”等不正之风。 
  (四)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政策落实受到影响。目前省上出台的许多民生政策要求市、县两级配套,一些市又全将配套压在县一级,贫困县区的财政配套压力大,不能足额落实。如安康市201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仅为25.3亿元,按政策需市、县配套就达30亿元。“八大员”政策出台以来,认定的享受对象不断增加,最多的县扩大到15类人群。由于财政部门预算人数与实际人数存在差距,配套资金未能足额拨付到人社部门;财政配套资金也没有实行专款专付,拨付后各市、县无法确认;加之部分市、县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导致个别市、县“八大员”养老补助金未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三、思考与建议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既是治国理政之根本,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从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看,一般都要经过先经济发展、再社会发展、然后政治发展三个历史阶段。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如何在先富起来的基础上,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跨越“中等国家陷阱”?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培育和发展,进而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奠定基础,是现阶段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
  (一)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好党的民生政策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新阶段,经济和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人民生活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型升级,由过去“求温饱”向“求环保”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巩固和扩大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和安全网;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发展空间的客观需要,要把抓好民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目前,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但对民生的关注却要始终“超常态”,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坚定民生优先的理念,始终把民生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顶层设计,形成整体合力。省级相关部门作为民生工作规划和政策的制定者,要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做好民生工作规划、政策制定的协调衔接,提高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要敢于打破部门利益的藩篱,整合资源、简政放权,形成整体合力。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相近的政策进行整合归并,逐步取消特惠性政策,从特惠性政策逐步过度到普惠性政策。要按照各地实际分类制定配套政策,重新修订城乡低保配套政策,应做到配套资金与保障人数相适应。要加大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对于农业项目和扶贫资金等民生项目逐步将审批权限从省、市直接管理下放到县级管理,采取“市县选项,省级备案、资金切块下达”的方式,扩大市、县项目安排的自主权。
  (三)坚持以县(区)为单元、以镇(乡)村为主体,打通落实民生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郡县治,天下安”。民生工作,规划在省市,推进在部门,关键在县(区),主体在镇(乡)村。要把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县(区)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以县(区)为单元、以镇(乡)村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在省、市统一规划和大力支持下,明确任务、简政放权,夯实县(区)党委、政府的责任,加强以县(区)为单元的民生建设的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制定符合县域实际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用。同时,注重发挥镇(乡)、村两级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全力打通落实民生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把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快观念转变和工作创新,大力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县(区)、镇(乡)、村党政组织要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的理念,始终把改善民生当成最大的政绩、作为一种执政自觉,加快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组织转变。二是加快整合民政、人社、农业、卫生等部门的服务机构和设施,大力加强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建设,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优抚、养老保险、劳动保障、卫生计生等事项统一纳入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形成“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的便民服务机制,让群众不出社区(村)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加强基层民生工作队伍建设。注重选拔熟悉基层工作、热心社区服务、具有专业水平的人员充实到民生工作岗位,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民生工作队伍。四是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做到惠民政策一个平台、一本台账、一张服务卡,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到人、一卡发放。
  (五)建立健全落实民生政策的长效机制,推动民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一是由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组织开展民生政策大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市县及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和审计。省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加大审计力度,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对民生政策、申请条件、发放对象、补助标准等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每年召开一次民生工作推进会和高层次的研讨会,邀请省级部门、市、县领导和具体从事民生工作的干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及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示范,研究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推进民生工作。
  (尚洪泽:省政府办公厅专职副主任 王文刚: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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