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4-09-03 01:46
陕政函〔2014〕8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6月22日,经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我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项目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我省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彬县大佛寺石窟、张骞墓7处遗产点。这标志着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申遗成功,使我省世界文化遗产点由1处增加到8处。这是我省继1987年“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申遗成功后文化工作的重大突破。7处遗产点顺利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对于深入挖掘我省文化资源优势,促进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扩大陕西文化影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支撑。与此同时,通过开展丝绸之路申遗,极大地改善了文物遗迹周边环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为广大群众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生活空间,带动和促进了当地旅游业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有关市、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科学规划,团结协作,克服困难,不懈努力,确保了申遗成功。为了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省文物局等16个单位“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成功申遗为新的起点,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为弘扬中华文化,加快文化强省和“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8日
附件
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省文物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汉中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咸阳市彬县人民政府
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政府
省文化遗产研究院
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理委员会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西安博物院
大慈恩寺
咸阳市彬县大佛寺石窟管理处
汉中市城固县张骞纪念馆
护国兴教寺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