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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张道宏要求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突出环境问题

副省长张道宏要求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突出环境问题

时间: 2013-04-17 03:23

人最宝贵的是健康和生命,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载体是环境。现在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媒体关注、社会关心、群众热议的焦点。因此,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眼不断变化的形势任务,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生态环境为第一资源,以环境质量为第一标尺,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愿望,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努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让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人民更幸福。

一、加强调控,力争在优化经济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要继续强化服务职能,加快审批速度,积极推进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要坚决防止“两高一资”项目重新抬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再大的项目也要挡住,再高的回报也要舍弃。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区域、产业、企业,大、中、小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形成互利共生关系,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赢得环境效益。三是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污染减排责任书中,把清洁生产作为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四是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对省市县工业园区要用生态经济型理念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绿色发展;要通过抓环保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推动企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

二、挖潜增效,力争在污染减排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根据国家减排核算细则,开展减排形势分析,科学研判增量变化趋势,相应调整减排措施和工程,及早做好预案。二是要对小火电、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扩大淘汰范围并尽可能超前安排,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出市场步伐。三是要加快烟气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库,及时补充,动态调整,保证储备充足,形成项目梯队。四是要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电厂脱硫设施运营管理,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运营,燃煤电厂综合脱硫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硝率达到75%以上;对于已建成但没有正常运行的项目要实行挂牌督办,切实发挥减排效益。五是要继续深化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差别电价等方面的改革,运用倒逼传导机制促使企业选择效益好、排放低的清洁生产技术。六是要在全省继续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验和标志分类管理,尽快落实机动车淘汰补贴资金,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三、改革创新,力争在解决重点领域环境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水污染防治。要进一步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下大力气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运行监管,落实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补助政策,继续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落实政府区域治理责任,确保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实现;大力开展汉江综合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管理,保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影响大气质量的细颗粒物的监测与治理工作,要对大气污染成因进行科学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污染企业淘汰搬迁、扬尘和油烟废气整治、机动车尾气防治等综合措施。三是集中力量认真解决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陕北资源开发环境专项整治,清洁煤场创建和清洁油井建设,推行循环经济和多联产技术,以环保倒逼资源开发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渭北地区采石和水泥企业污染综合治理,规范合法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石、石料加工企业;加强韩城龙门地区治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现有治污设施,坚决制止恶意排污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充分借助国家将我省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省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地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提高农村、农业环境保护监管水平;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集中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发挥示范作用;要从保障城乡“菜篮子”、“米袋子”安全的高度,切实抓好以重金属为重点的土壤污染治理。严格环境监管,坚决防止城镇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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