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13〕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13〕12号)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江泽林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光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云祥 省统计局局长
龚晓燕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晓中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马希良 省纪委常委
魏 鹏 省编办副主任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鲁 锋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建军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雷炳毅 省国税局副局长
郝高发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田中智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 明 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王运林 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桂明 西安铁路局副局长
傅国文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田贵庚 陕西银监局纪委书记
孔 兵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
倪金乾 陕西保监局局长助理
王晓国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马志德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丛加林 武警陕西省总队副司令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运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