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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2-05-21 08:03

陕政办发〔2012〕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11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关于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地震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12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8号)和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

  强化震情跟踪和趋势研判。各级地震部门要强化责任,科学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组织优势力量,加强全省尤其是重点危险区、需要关注地区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拓宽资料应用范围,挖掘地震前兆信息,认真分析研判震情趋势。加强基础研究,重视地震预测新思路、新方法在震情跟踪研判中的应用,着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地震预报减灾实效。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省十二次党代会、“一会一活动”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震情研判和预报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作用。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管理。各级地震部门要确保地震监测台网稳定可靠运转和信息网络畅通,提高观测精度和质量。要加强地震速报系统建设,完善地震信息共享机制,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强化台网产品产出,加强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为震情分析研判和应急响应提供基础保障。

  (二)切实强化地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地震预案,加强预案管理,经常性地开展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

  强化地震应急戒备。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信、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地震应急保障能力。要加强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危险区、关键部门、危险行业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年度地震危险区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灾情获取、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修订省地震灾情上报办法。地震重点危险区、需要关注地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戒备方案,落实应急戒备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技能训练,加强装备配备,提高地震紧急救援能力。健全部门、军地、省市及区域应急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区域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现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大震应急保障能力。

  (三)大力夯实地震灾害防御基础。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重点抓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地铁站、商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规范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健全和完善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制度。做好新一代全国地震区划图、抗震设计规范和有关行业抗震设防标准及规范的宣传贯彻,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市老旧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建立抗震设防落实情况联合检查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强化震害防御基础性探测成果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小区划基础性探测,重视探测成果在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中的应用,提高设防的科学性。积极探索水利、高铁、油气管网、地铁等重要设施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抗震、减隔震新技术,提升重大工程抗御地震的能力。

  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避灾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等,大力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建设,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推广抗震性能好的结构形式及建造方法,引导农民建设抗震性强的房屋。将三层以上农村住宅、城中村房屋和乡村公共设施纳入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范围,大力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水平。

  (四)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协议和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加快落实中国地震局和省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尽快确定共建合作方案及重点项目和投资规模,将协议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争取早建设、早使用、早见成效。

  抓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实施。抓紧推进“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立项、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本级防震减灾规划,带动本区域防震减灾能力的提升。做好国家“地震背景场”、“社会服务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五)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和领导干部培训教育计划,拓展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周密部署、统筹组织好科技之春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期的专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扩大覆盖面和普及率,提升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建设,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借助现代信息平台,增强宣传实效。

  进一步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同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在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微博等形式的辅助作用,强化地震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和风险应对,提高地震突发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能力。

  (六)努力提高地震科技水平。

  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联合,加大数字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地震区划、隔震减振、应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实用技术的引进力度,提升防震减灾科技实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传感器研制、灾害快速评估、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防震减灾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提高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努力开发科技服务产品,为应急决策、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利用提供应用服务,提高防震减灾科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七)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保障措施。

  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县地震机构队伍,夯实工作基础。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使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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