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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12-05-21 07:32

陕政字〔2012〕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全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娄勤俭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勇 省金融办主任
  
      李建华 陕西银监局局长
  
      马中林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任贤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贵祥 省委维稳办副巡视员
  
      李忠民 省金融办副主任
  
      张光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朝宁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孙 琳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孝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文引学 省农业厅副厅长
  
      阎 宏 省林业厅副厅长
  
      贾明德 省商务厅副厅长
  
      秦民生 省国资委副主任
  
      田中智 省工商局副局长
  
      闫三选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田平利 省法院副院长
  
      王英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迎伟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吴一民 陕西银监局副局长
  
      孔 兵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
  
      舒晓鸿 陕西保监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银监局,具体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一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同时,撤销原陕西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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