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字〔2012〕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全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娄勤俭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勇 省金融办主任
李建华 陕西银监局局长
马中林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任贤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贵祥 省委维稳办副巡视员
李忠民 省金融办副主任
张光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朝宁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孙 琳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孝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文引学 省农业厅副厅长
阎 宏 省林业厅副厅长
贾明德 省商务厅副厅长
秦民生 省国资委副主任
田中智 省工商局副局长
闫三选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田平利 省法院副院长
王英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迎伟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吴一民 陕西银监局副局长
孔 兵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
舒晓鸿 陕西保监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银监局,具体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一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同时,撤销原陕西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