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12〕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工业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增长仍面临严峻考验。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省要把工业稳增长作为实现全省经济增长目标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多个部门一起上,多种措施一起用,多个机遇一起抓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全年工业增长17%以上的预期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定工业强省发展理念,建立工业稳增长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工业强省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做强工业发展实力,为建设西部强省,阔步迈入中等发达省份发展目标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支撑。同时,建立动力传递机制,逐级落实任务,形成上下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市(区)工业增长目标进行年终考核奖励;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制订出台工业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
二、确保增产增收和新增产能达产达效
(一)煤炭产量确保4.6亿吨,油气当量达到5970万吨,其中原油产量3500万吨。(省能源局负责落实)
(二)省属国有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0%。(省国资委负责落实)
(三)保持有色、钢铁、建材行业较快增长,10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40万吨,增长10.24%,粗钢产量达到1000万吨,增长25%;促进装备制造业平稳增产,汽车产量争取达到65万辆,增长16%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四)支持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重点抓好600余个新增产能项目竣工投产。围绕新增产能项目,集中力量做好服务协调,研究建立保持工业平稳较快增长的长效政策机制,采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措施,确保新增产能项目尽快投入生产并达产达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五)适时启动有色金属等大宗工业品储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六)加大产品促销力度,继续对大宗工业产品实施促销和奖励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三、开展央企进陕活动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积极开展央企进陕活动,力争合作项目签约投资额5000亿元以上。加强跟踪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央企与我省合作不断深化。(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区配合)
四、开展百家企业对标考核
组织全省百户企业开展对标考核,其中:省属30户,市县属73户(西安20户,宝鸡、咸阳、榆林各10户,延安、渭南、汉中各5户,商洛3户,铜川和杨凌示范区各2户,安康1户)。省国资委负责提出对标活动标准,制订对标活动方案,并负责对标活动成效的评估和激励。(省国资委、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推进千亿百项技改工程
2012年工业投资达到4400亿元,增长30%左右,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占30%左右。
(一)实施“千亿百项”技改工程。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1600亿元以上,增长30%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二)重点抓好230个总投资5500亿元以上工业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别牵头负责)
六、推进军民结合“双百工程”
加快军民结合产业百户企业、百项技改项目建设,先期启动实施60项,实现总投资200亿元;支持军工单位改革重组、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军民融合企业力争达到3个,过50亿的达到5个,新培育1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新增民参军单位20个,建设20个军民兼容的基础能力平台,使“双百工程”在规模和效益上实现重大突破。“十二五”期间,全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和产值均达到3000亿元以上规模。(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负责落实)
七、培育规模以上企业
全省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主业突出、业内领先的小企业为重点,新增小微型工业企业5000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省中小企业局、省统计局负责落实)
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重点抓好30户龙头企业,实施100个重点项目,开发研制150个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树立10个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一)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以建设关中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契机,做好中、省项目对接,启动一批特色突出、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二)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下一代通信网络、卫星通信导航、平板显视、物联网、云计算、以及软件与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到2015年末,培育出10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电子信息企业,聚集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群落,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年收入力争达到3000亿元。上半年适时召开全省信息产业发展大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三)稳步推进光伏产业。按照“上规模、拓市场、推应用、建体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实现多晶硅4000吨、硅片2.2GW、光伏电池1.7GW的产能规模,力争产量翻一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四)加快培育新材料产业。巩固、提升、发展原材料产业;突出发展金属新材料、复合新材料、高分子新材料等6大领域20类新材料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九、推进技术创新
(一)开展百家院校进百县(市、区)活动。充分利用我省雄厚的科技资源优势,组织百家大专院校与百县(市、区)挂钩结对,开展产学研联合,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进县域工业发展。省级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选好项目,做好服务,抓好对接,确保取得良好效果。(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二)积极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其中新产品开发项目500个、新技术开发项目50个、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50个、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0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0.8%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四)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估考核工作,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0—40户,使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80户以上。推荐5—8户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五)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抓好4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搞好地方配套。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六)筹备召开全省工业科技创新大会,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坚持季度分析和月报制度,加强对重点市区、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跟踪监测,及时把握工业运行态势。建立科学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切实做好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后的数据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军转民企业、科研院所改制企业和榆林兰炭行业的统计调研,重视做好总部经济统计工作。开展企业工业增加值统计核算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7%的目标任务。(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