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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时间: 2012-02-09 09:07

陕政办发〔2011〕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陕西省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1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2酸度计:酸度计

  3计量罐:球形计量罐

  4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

  粉尘测量仪

  5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6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停车计时收费装置

  7棉花水分测量仪:棉花水分测量仪

  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9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10热能表:热能表

  11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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