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水平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地区的文明水平和发展程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与经济规模、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同等层次来对待。要按照《2012—2013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评估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状况,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六个强力推进。
一、强力推进《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要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重点突出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要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充分发挥保安、巡防队伍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建设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各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上下达的指标,精心组织好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招聘选拔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落实好待遇、管理、保障等工作,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要强化消防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建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二、强力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不欠新账,快补旧账”;要根据城乡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消防专项规划,做到同步修订、同步建设。对于编制发布的规划,要严格执行,保证消防建设科学、稳步实施。特别是对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要一步达到国家标准。要按照国家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将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于消防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抗洪、地震、矿难、空难、有毒气体泄漏、森林火灾等抢险救援所需的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必须优先保障。要按照“急需、实用、科学、配套”的原则,定期更换超期服役车辆,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水罐车、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三、强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要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在应急救援队伍挂牌的基础上,建立协调统一的指挥平台,将医疗卫生、电力、燃气、供水、交通、地震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保证部门职责明确,配合密切。
四、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以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安全消防环境为目标,尽量减少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要持续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死看死守等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
五、强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要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进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要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培训效果,真正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强力推进公安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公安消防队伍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积极帮助解决消防部队在队伍建设、执勤训练、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消防官兵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全省消防部队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乃至制度建设,将其建成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三秦公安消防铁军”;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地办实事,尽心竭力地解难题,坚持不懈地做好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