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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19 01:43

陕政字〔2012〕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省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领导同志暂增加以下分工:

  江泽林同志,增加商务、旅游方面的工作,并联系相关部门和企业。

  郑小明同志,增加民族宗教、文物、对台方面的工作。

  李金柱同志,增加工商管理方面的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也随省政府部分领导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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