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今年,我省的任务是47.43万套,其中,新建廉租房5.54万套,新增租赁补贴2.6万户;新建经适房5.72万套,公租房13.1万套,限价房7.64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2.83万套。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坚决完成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一、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首先要明确建设重点。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在建设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各类住房比例。中心城市要大力发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县城和重点镇要多安排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其次要落实建设项目。要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支持。要合理安排项目布局,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同时要把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地块。项目落实后,要抓紧开展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建设施工等,并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凡列入今年计划的项目必须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三是完善相关政策。要尽快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土地上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实施细则,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单位在自有土地上可以建设保障性住房,这里要强调的是建设保障性住房,而不是放开单位建房。套型面积严格执行中省套型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相应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所建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而不是单位所有职工普惠,剩余房源由市县政府统筹安排。
二、确保支持政策不打折
要落实好建设用地。省政府决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设立绿色通道,各市县单独申报,省国土资源厅单列计划,单独审批,做到应保尽保。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市县,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要落实好资金。据测算,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总投资将达到780亿元,除了中省补助外,市县政府要投入102亿元,还需社会投资近600亿元。各地要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按照建设任务增加地方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使用的中央代发债券也要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在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已经揭牌成立,计划通过融资60-80亿元,累计筹措100-120亿元帮助配套资金困难的市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县还可以利用省公司的支持资金继续融资,逐级放大,筹措更多的资金进行建设。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市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保障性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把保障性住房各项费用降到最低标准。
三、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要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合并管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主要以50平方米为主,针对不同的群体实行有差别化的租金标准,低收入的实行低租金,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的要低于市场租金。要制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办法。住房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政府主导并不排斥市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市场合理配置资源。要通过优良资产的增值,吸收各种社会基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利用好现有政策。要解决好乡镇基层干部、农村教师、医务工作者的住房困难问题,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属于中等平均收入家庭,住房条件还比较困难,要利用好保障性政策,将这部分人纳入限价房供应范围,妥善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
四、确保管理工作上台阶
保障性住房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把好事办好,建设、分配、管理每一个环节都非常关键,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一要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我国土地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现阶段的保障对象又多,这些条件决定了现阶段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只能是小户型,不能以任何借口超标准建设。二要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认真落实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同时,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的管理水平。三要确保分配公平。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为了更好地惠民生、促公平,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可能会形成新的不公平,就事与愿违。要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