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陕政字〔2009〕 11号 发布时间: 2009-04-21 09:2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郑小明 副省长
副组长:孟建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鬲向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员:任贤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刘玉明 省编办专职副主任
刘 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吕明凯 省教育厅副厅长
常延生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 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荣杰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梁宝林 省卫生厅副厅长
范 兵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局局长
庄长城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文成 省国资委副主任
郑仲省 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三省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根修 省保监局局长助理
李向柱 省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强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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