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县域工业园区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发〔2008〕19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县域工业园区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县(市、区)依托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了一批县域工业园区。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建成县域工业园区187个,入驻企业11.8万户,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078.2亿元、工业增加值623.5亿元、利润总额99.8亿元、上缴税金55.1亿元,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省中小企业平均水平。实践证明,发展县域工业园区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有利于集聚生产要素、形成产业集群,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但我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园区建设缺乏科学规划,产业定位不明确,服务功能不完善,建设水平偏低,管理机制和招商模式不适应园区发展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开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县域特色产业,将县域工业园区建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区、全民创业的活跃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2008年至2012年,重点建设完善100个县域工业园区,使其成为区域布局合理、产业优势突出、基础设施齐全、管理服务优良的县域工业集聚区,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到2012年全省县域工业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500亿元。
三、认真做好县域工业园区规划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产业现状,对县域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发展方向、资金筹措、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应包括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等内容,并与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各县(市、区)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审查。
四、合理确定县域工业园区产业定位
依托当地区位、资源、人文特点和经济发展现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政策,找准比较优势,合理确定县域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引导和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县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立足省内资源、科教优势,加强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产业衔接,培植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协作配套型中小企业;加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交流合作,吸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县域工业园区落地。
五、高度重视县域工业园区环境保护
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贯穿于县域工业园区发展全过程,率先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已建成的县域工业园区,要通过优化布局,最大限度地实现园区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量的多级利用,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弃物排放最小化。新建的工业园区,要在方案论证、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进入园区,努力做到生态优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实现县域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六、努力提高县域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率
结合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确定县域工业园区用地规模。进入园区的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容积率、单位面积工业承载力和投资强度,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以提高园区的集约发展水平和投入产出效益。积极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与农村旧村庄复垦和新造土地增量挂钩,切实做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当向县域工业园区倾斜,对不进入园区的企业限批土地,引导和推动县域企业进入园区,实现集群式发展。
七、大力推动县域工业园区招商引资
充分发挥县域工业园区的招商平台和载体作用,立足我省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县域工业园区的投资力度。密切关注大中型企业的投资和经营动态,主动吸引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好政府服务和政策引导工作,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跟踪、重点服务,确保项目如期开工投产。
八、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工业园区的投入力度
县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由经济实体承担并运作,广泛吸纳各类投资人共同投资,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省财政先期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县域工业园区供水、供电、交通、绿化、治污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创业基地、技术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贴息支持,对规划编制等软环境建设给予补助。
九、建立健全县域工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抓好县域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县域工业园区要建立精干、务实、高效的园区管理机构,做到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戒除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科技、人才、信息、市场、劳动用工等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础性、生产性、生活性服务,着力提高县域工业园区服务水平。
十、切实加强对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促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中的任务和责任。建立县域工业园区统计监测体系,对园区的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制订考核奖励办法,对业绩突出的园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