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文号: 陕政办字〔2008〕27号 发布时间: 2009-01-14 02:5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以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采取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逐步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08年9月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配送中心238个、连锁网点18217个,在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对在“新网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西安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省供销合作总社、省财政厅、西安市供销社、榆林市供销社、陕西华夏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陕西农资化肥有限公司、延安市宝塔区再生资源公司、陕西昌盛实业集团公司等11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新网工程”建设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步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更大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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