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陕政字〔2008〕122号 发布时间: 2008-12-19 07:4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我省污染减排工作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省“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洪 峰 省委常委、副省长
召 集 人: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发理 省环保局局长
成 员:贺久长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雄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孙 科 省科技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喻建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冯明怀 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洪小康 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小平 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建阳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王社安 省商务厅贸易办主任
薛 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魏恒星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孝廉 省环保局副局长
王运林 省统计局副局长
段克明 省工交办总工程师
王 锋 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白竹兰 省物价局副局长
李 实 陕西银监局巡视员
李英华 西北电监局副局长
尹正民 西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何晓英 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刘 斌 省地电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何发理同志、李孝廉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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