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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项目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文号: 陕政办发〔2008〕50号 发布时间: 2008-07-24 08:5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 ”职业教育项目规划(2008—201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
职业教育项目规划(2008—2012年)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为组织实施好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项目,进一步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政发〔2006〕13号)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为抓手,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科学发展、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灵活开放的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促进就业、服务地方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提高城乡新增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有效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注重各层次职业教育的衔接,兼顾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项目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年度实施的原则进行。优先支持政府重视、政策措施以及经费投入落实好的市、县(区、市)和办学规模大、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就业质量好的职业院校。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12年,新建15所县级职教中心,重点支持30所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建设10个综合性、40个专业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5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5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300个中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点)和精品专业(点);新建和完善6个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选派5000名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支持职业学校聘请3000名专业教师;开展“人人技能工程”短期技能培训70万人。

具体项目:

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新建、扩建、改建教学及实验实训、学生食宿用房等,主要包括教学楼或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学生食堂、图书信息楼、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县县建成职教中心的目标,推动县级职教中心成为促进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和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实验实训设备的购置和更新。综合性实训基地原则上建在各设区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性实训基地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

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相关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加强以专业带头人引进与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加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引领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示范专业点和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专业实验实训设备配置和专业教师培养培训,支持具有特色的精品专业发展。示范专业和精品专业项目原则上放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全省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提升专业现代化水平,形成一批办学条件好、规模大、质量高、管理水平一流的优势专业,打造陕西职业教育专业品牌。

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是建设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开发师资培训包和支持职业学校外聘教师。通过项目实施,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教师,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带动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努力形成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的长效机制。

短期技能培训项目。建设内容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资源优势,面向全省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实施全口径、广覆盖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培训机构的培训成本补贴和贫困学员资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全面覆盖城乡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使城乡新增劳动者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到人人有技能、人人技能强。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要按照省上总体规划和年度要求,由各职业院校分别提出。每年4月底前,按照资金渠道,由各市相关部门上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审核。

(三)项目评审。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各院校的申报材料,确定年度项目并予以立项。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项目院校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四)项目管理。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全省职业教育项目的综合管理与考核。项目实施由各项目院校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各市、县、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辖区内职业教育项目的领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职业教育项目投入以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为主,地方配套资金为辅。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三)严格项目考核。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建立“陕西省职业教育项目管理专家库”,制订项目评审及考核办法,通过评估、考核和审查,切实增强立项审批的透明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重点抽查。项目结束后,项目院校要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市、县三级审计、监察及教育督导机构要对职业教育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整改不力的,要扣减或停拨项目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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