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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省农村因灾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农村因灾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08〕65号
时间: 2008-07-24 08:1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因灾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2008年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省农村因灾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姚引良 副省长

副组长:曹莉莉 省民政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徐春华 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成 员:谭策吾 省水利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郭汉文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权永生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喻建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王 锋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

刘 晨 省地震局副局长

洪康喜 省残联理事长

贠 军 省纪委常委

张海成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杨建新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

刘 斌 省地方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邢峻生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卓 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

杨 光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曹莉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宏、徐春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农村因灾恢复重建工作,以灾后倒危房屋修复重建为主,兼顾其他恢复重建工作;及时赴灾区核查灾情,摸清因灾恢复重建底数;制订全省农村因灾恢复重建规划,指导市、县搞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筹集、安排因灾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管理,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进度,抓好验收工作,按期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因灾恢复重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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