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2007年4月12日会议研究决定,鉴于王寿森同志工作变动,王寿森同志原分管的工作调整由张伟同志分管。张伟同志原分管的民族宗教、信访方面的工作调整由赵正永同志分管。
调整后,赵正永、张伟同志分管工作如下:
赵正永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物价、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监察、人事、机构编制、金融、税务、政法、外事、信访、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含省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物价局)、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信访局、省政府研究室、省外办(侨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参事室、省地矿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公司。协助分管财政工作。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驻陕部队、驻陕武警部队、中央金融机构驻陕单位、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省侨联。协助联系审计署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
张伟同志负责农村、农业、扶贫、救灾、民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民政厅、省农综办(省扶贫办、陕北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省供销合作社、省水土保持局、省农机局、省果业局、省老龄委。联系省气象局、省残联、省双拥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其他领导同志原定分工不变。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