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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物价局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6号
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物价局《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2007年价格工作要点

省物价局

2007年,预计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又好又快的良好发展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3%以内。2007年我省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安排,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成本约束,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完善价格调控体系,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改进价格调控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出台价格调整政策措施应服从于全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在疏导价格矛盾和推进价格改革时,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调价项目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尽量避开重要节日期间出台调价项目,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加强对价格形势的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预见性,注重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价格调控。

2.加强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做好粮食、副食品、药品、石油、煤炭、钢材、化肥、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日常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加大对价格监测点的指导管理力度,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加强价格信息和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价格监测质量考核机制。及时预警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3.重点调控粮食、化肥价格。研究建立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价格机制,适时启动主要粮食品种最低保护价预案,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贯彻我省《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价监审办法》和《化肥生产企业定期成本监审办法》,着力落实化肥批发、零售环节的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政策,稳定化肥价格。

4.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加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动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我省《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监测和值班制度,及时采取应急价格调控措施,防止个别商品、突发事件和局部地区价格波动引发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5.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征收力度,规范基金的征收和上解。研究出台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实施细则》,科学合理使用基金,充分发挥其调控市场价格的积极作用。已建立综合性或单项行业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市、县,应积极探索基金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补偿低收入群体等新的使用方向。

二、深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6.理顺石油、天然气价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我省各价区成品油价格。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调研测算工作,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妥善处理价格调整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关系。

7.继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高耗能产业差别的电价政策。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实行脱硫加价。制订企业自备电厂政府性基金和备用费征收标准。实施电量置换的发电权交易制度,稳步推进优化发电调度方式的改革。在全省城乡生活用电执行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科学核定我省电网输配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

8.推进水价改革进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订我省今后几年水价改革方案。改革水价计价方式,逐步推进抄表到户工作,合理制订各类用水定额,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用水单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对部分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制订支持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用水终端水价制度。

9.改革城市供热计价方法。加快推进城市供热价格改革,推行城市供热由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热值计费的两部式热价,促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

10.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要求,逐步提高环境保护、资源补偿的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能够完全补偿资源使用成本和环境治理成本的水平。完善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实行鼓励垃圾焚烧和中水利用的价格政策。

三、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1.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组织有关部门继续抓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取消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取借读费等歧视性收费。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收费标准。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制止公立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积极推进高校学分制和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及教辅材料价格的监管。

12.继续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修订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做好省管药品价格的核定工作。落实国家有关医药价格干预措施,完善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价格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制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规定,调整部分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价格管理,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13.加强对住房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重点稳定廉租住房租金和享受政府优惠的政策性住房以及限套型、限房价商品房价格。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从严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建设“双限”商品房前期竞价的全程监督,保证我省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严格规范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收费行为。

14.促进农民增收减负。继续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的价格政策。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坚决取消所有针对农民的歧视性收费。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农民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办法,逐步落实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政策。

15.妥善处理推进价格改革与维护低收入群体利益的关系。条件具备的市县,组织有关部门试行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政府适时调整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标准提供依据。在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时,应采取及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和增加对城乡居民补贴等措施,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16.强化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在推进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规范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企业定价成本构成,严格控制成本中工资提高的水平,要求重要公用事业单位和公益性服务企业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生产成本和人均工资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实行听证制度,在不影响商品正常流通秩序的情况下,价格执行前应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四、大力整顿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17.继续规范交通、电信、旅游等经营性服务价格行为。在整顿公路客运价格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全省客运站点站务费标准。科学界定收费公路定价成本构成,严格控制收费公路管理成本上升。降低过高的电信资费标准,建立科学的电信服务比价关系。清理过乱的套餐资费和“霸王条款”,严肃查处电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行双语、多语标价的公示制度,研究建立我省参观点同省际间的联票协作制度。重新审定我省铁路、民航、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延伸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对城市出租车价格的管理。

18.积极开展价格和收费检查。对关系民生价格的监督检查要常抓不懈,突出抓好涉农、医药、教育和住房等领域的专项价格检查;重点查处农业生产资料、农村建房、计划生育和村委会管理中的乱收费行为,建立涉农价费的有效监管机制。加大对资源性产品和环境保护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保障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殡葬服务收费和司法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19.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经常性地开展对粮油、肉菜、液化气、建材等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健全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运行机制,着力规范商业和电信领域降价促销行为。大力查处企业合谋涨价、牟取暴利、虚构原价打折返券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继续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整治旅游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

20.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认真总结各地工作典型经验,继续推动“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整合农村、社区、企业等社会价格监管资源,完善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和效果反馈制度,构建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诚信体系、价格举报机制四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价格自律。

21.创建12358价格举报品牌工程。加大对价格举报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充实举报工作力量。健全网上投诉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举报受理的工作机制,提高举报案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扩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搭建群众认可、社会关注的价格举报平台。

五、努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提高物价队伍整体水平

22.加强价格法制建设。积极研究出台我省价格调节基金和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根据国家修订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定价目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价格听证目录》,修订地方定价目录。全面落实我省物价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制订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程序性规定,大力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

23.强化成本监审和价格鉴证工作。做好农户种植意向和农村教育、医疗、建房专项成本调查。抓好对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定价的成本监审工作。完善成本监审内部工作机制,规范成本监审的主体行为和工作程序。继续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抓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的“双认定”工作。规范车损和路损价格鉴定行为,积极拓展价格认证业务。继续开展成本监审机构、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活动。

2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继续加强价格法制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依法治价工作水平。建立物价局长接待日制度、基层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政策宣传月制度、价格调研月制度和行风政风督察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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