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文号: 陕政发〔2007〕5号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陕、人才强省”战略,弘扬科技创新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省政府决定,授予“MG500/1130-WD型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等39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高产优质多抗小麦新品种西农2208选育”等87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节水林业与抗旱造林技术推广”等95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发展高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获得奖项的科技工作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再立新功。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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