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意见的通知
文号: 陕政办发〔2007〕118号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体育局《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
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的意见
省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意见》精神,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动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08年7月在西安市举办陕西省第五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竞赛项目
本届运动会设田径、游泳、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举重、幼儿基本体操7个项目。
二、参加单位
各体育先进县(市、区)、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各设区市政府所在的区、体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省青少年体校。
三、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奖励办法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等,按《陕西省第五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四、奖励
本届运动会设代表团总分名次奖、单项名次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贡献奖、优秀后备人才奖和后备人才输送奖。
五、报名
第一次报名为2008年3月底前,各参赛单位将参赛项目函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联系电话:029-85226035)。第二次报名为5月底前,各参赛单位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本届运动会竞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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