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陕政字〔2006〕42号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省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涉及农民工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吴登昌 副省长
召 集 人: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杨尚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辛栓明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厅级干部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薛耀瑄 省教育厅副厅长
方贤友 省科技厅助理巡视员
徐秉义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
杨朝宁 省监察厅执法室主任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书民 省司法厅副厅长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国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许龙发 省建设厅副厅长
白 杰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强双喜 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
范 兵 省卫生厅副厅长
庄长城 省计生委副主任
郭新明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高新华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
雷炳毅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有仓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禄江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俊民 省统计局巡视员
马延平 省安监局副局长
郑 仲 省法制办副主任
莫 珊 省工交办副主任
杨三省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贺昌信 省扶贫办副主任
李向柱 省总工会副主席
程勉贵 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
郑 洁 省妇联副主席
王松敏 省法院副院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开展农民工工作调研,拟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中长期计划,组织起草农民工工作的有关文件;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定;检查和指导各地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并对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等。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国强兼任。
为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自发文之日起,原省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制度撤消,其相关职能由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承担。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