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西安海关和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通报
文号: 陕政办字〔2006〕16号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5年,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方针,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45.77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5.66%,其中出口30.76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8.34%,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幅度;进出境货物和出入境旅客人次较快增长。为了鼓励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积极发挥职能,协调好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对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5年度“支持陕西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二、由省财政分别奖励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导班子10万元,奖励西安海关缉私局领导班子5万元。受表彰单位可依据本通报奖励本单位干部职工,范围和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三、为帮助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改善办公条件和通关环境,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重点项目安排上对上述单位给予支持和倾斜。
希望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总结经验,从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对外开放事业的需求出发,在新的一年里开拓进取,再接再厉,为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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