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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瓦斯防治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煤矿瓦斯防治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洪 峰 副省长 副组长:司 南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东 省发改委主任 成 员:高仰秀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昊文 省安监局副局长
     高勤社 陕西煤监局副局长
     张积耀 省科技厅副厅长
     姜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 云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梁 枫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徐胜利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纪检委书记
     惠建基 省国资委巡视员
     李孝廉 省环保局副局长
     白 宏 省煤炭局副局长
     陈中根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高仰秀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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