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制度。该制度规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制度要求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公开曝光。同时规定事故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就事故情况、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向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作出检讨和反思。通过实行这一制度,促使各生产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西安市要求各县区也要建立类似制度,以便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定期进行警示教育,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