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7日,某网报道西安120急救车敷衍出场,半小时后流浪汉死亡街头的消息。陈德铭省长、潘连生副省长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5月19日作出批示,要求省、市卫生部门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并要尽快研究建立出现在公众场所的个人无自主能力的急救责任体系和支持机制。
省卫生厅认真落实两位领导的批示精神,立即成立了省、市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调查结果:5月17日,西安急救中心市一院急救站当班人员由于急救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未按照医疗规范对病人进行救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试行)》和《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20日,西安市卫生局作出处理决定:
一是西安急救中心市一院急救站院前急救业务停止整顿,停业期间院前急救业务由其他分站
承担;
二是对西安急救中心市一院急救站处以一万元罚款;
三是暂停责任医生韩沙滨一年执业活动;
四是责令西安急救中心及其市一院急救站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理;
五是将事件向全市医疗机构通报,对两个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免去西安市急救中心主要负责人职务,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理。
省卫生厅于6月2日向全省卫生系统通报了这一事件,并就切实加强急救诊疗和医疗管理工作采取了四条措施:
(1)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此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和剖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依据《陕西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对急救中心(站)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立即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以规范急救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以整顿急救医疗作风、医疗秩序、加强急救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
(3)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急诊、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制度、运行程序和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陕西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要严格执行首诊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
(4)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严禁推诿、拒收“三无”患者。6月3日,省卫生厅召开了全省医疗急救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医疗急救工作专项整顿活动。并从6月5日起开始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全省各级急救医疗机构的管理质量、服务意识和应急能力进行全面督查。
为了切实解决特困人员和无身份证明、无陪人、无钱的“三无病人”医疗救治和医疗费用问题,省卫生厅、民政厅、社会和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从5月下旬起,就建立属地化管理的社会医疗救治机制,深入全省各地进行了专题调研。日前,由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陕西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办法》已出台,并于7月1日起实施。同时,西安市政府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相关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在西安市建立起了“三无病人”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