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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号: 陕政办函〔2005〕103号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适应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洪 峰 副省长 副组长:司 南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华 炜 省工交办主任
     陈有德 省监察厅厅长 成 员:莫 珊 省工交办副主任
     纪相忠 省监察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白竹兰 省物价局副局长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 里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
     周新生 省审计厅副厅长
     诸秀文 省乡企局副局长
     许龙发 省建设厅副厅长
     赵乐秦 省交通厅副厅长
     王忍旺 省地税局副局长
     刘明权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交办,办公室主任由莫珊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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