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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配合做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配合做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省实施《药品管理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认真配合人大 做好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在全省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 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活动。6月16日上午,省人大、省政府专门召 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 性,主动接受、全力配合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二、切实做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执法检查活动,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的一项重要执法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 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做好自查工作。按照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内容和重点,实事求是的总结《药品管 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执行中的问题,能整 改的要立即整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就群众普遍关心的药品质量、价格、虚假广告等 问题,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积极寻求对策,通过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协调,排除干扰,为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检查中遇到重要情况和 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汇报;执法检查和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政府报 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各级政府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着力解决好药品领域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对
  基层药品监管工作的投入,把药品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 重要内容来抓。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工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 合力。要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发布药品虚假广告和蓄意抬 高药品价格等违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务求取得 实效,确保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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