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21号 2004年3月2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3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西气东输领导小组《关于西气东输管道靖边—上海段正式供气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3〕49号),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的监测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省公安厅按照《紧急通知》要求,组织检查组对8个市(区)的天然气管线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并报来《关于全省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告》。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和各部门对照省公安厅的《情况报告》,再次进行查遗补漏。对《情况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有关方面要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西气东输领导小组《紧急通知 》的要求,省公安厅立即 行动,于2004年1月1日即时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立即对天然气长输管线进行安全检查 的紧急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并从1月2日起,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分赴榆林、延安、铜川 、宝鸡、渭南、西安、杨凌示范区等地,对这8个市(区)的天然气长输管线进行了一次全 面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这次安全检查共检查涉油、气单位31个,涉油、气场站52个,加 压站4个,阀门井室375个,加气站6个,分输站2个,调压箱686个,应急保护站1个,放空台 1个,明管跨越管道7处。发现各类隐患114处(其中占压管线18处,临时建筑设施15处,违 章建筑物2处,管线上建饭店1处,其他隐患78处),现场整改隐患58处,限期整改隐患13处 ,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0条。检查天然气长输管线近700公里。共出动警力 735人次,走访施工单位及施工点30余处,走访群众100余人。从检查的情况看,一是领导重 视,周密部署。有关市(区)还成立了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 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领导同志亲自带队,放弃假日休息,冒着严寒,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 作。促进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组织严密,措施得力。这次专项大检查,重点 检查我省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治安状况,主要检查涉气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安全制度、值勤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到位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治安防范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有的要求立即整改,有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 书,对一些一时难以整改的,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宝鸡市对辖区内 近400公里输气管道、1个储配气厂、360余个阀门井和686个调配气箱、柜逐一进行了严格认 真的检查和加以整改,特别是对5处明管高架输气管道采取了加固防护措施。渭南市对非法 占压管线建筑物坚决予以清理,拆除了占压管线的临时建筑物,对一些不能立即拆除的,和 对方签订了安全责任,并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三是检查到位,配合密切。为了使这次专 项检查不走过场,市、县公安机关与各涉气单位密切配合,各涉气单位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 ,对查处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措施,从而使专项检查情况真实,检查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内部安全管 理在落实安全制度、值班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在陕无管理机构, 也从未有任何机构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该公司在陕境内的工作人员, 全部为设备运行管理人员,无人专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天然 气管道安全保卫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主动性不够。省公安厅曾在去年和 今年初两次部署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检查工作,但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行动迟缓。
(二)违章建筑物拆除清理力度不够,使管线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抢修工作带来严重的 安全威胁,直接影响到全省天然气的安全供气。比较典型的有:铜川新区高架桥辅道压在管 线上。2000年10月,省天然气公司西安输气公司人员巡线时发现,管道附近有人正在进行勘 察工作,经询问得知铜川新区拟在此修建公路高架桥辅道,随即与对方进行了接触,并将管 道的具体位置及修辅道对管道造成的危害进行了说明。2001年2月10日,铜川新区立交桥项 目部不顾天然气公司的多次劝阻,擅自组织施工单位开挖管道,造成天然气管道外防腐层损 坏,管道发生轴向偏移,外露长达169天。期间,天然气公司向铜川市交通局多次交涉并提 出了管道保护方案,但对方一直未能采纳和落实,并于同年7月30日又擅自制定施工方案, 强行施工,将已开挖的天然气管道上打上混凝土掩埋,不但给管道的维护造成困难,更留下 了重大安全隐患;三原县陵前乡白鹿加油站库和天然气管线距离仅26米,严重违反《石油、 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有关技术规定,属严重安全隐患;延安宝塔区湫沿山收费处附近加油 站与管线安全距离不够。该加油站南端加油泵离管道最近距离为35米,南院墙距离管道仅7 米。期间天然气公司的管道巡线人员、主管领导及省公司安保部多次劝阻无效后,又向延安 市政府、宝塔区政府有关部门做过专题汇报,要求协助处理,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西安市 高陵县泾河工业园区在规划建设泾河工业园区中,未考虑与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及有关保 护措施,以致造成多家已建和待建企业的厂房、办公楼等建构筑物与天然气管道安全距离不 够(条例规定:大型建构筑物距离应大于50米),并有6条主要街道与天然气管道交叉,且 交叉角度太小(应为60到90度之间),也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严重违反《石油、天然气管 道保护条例》有关技术规定,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三)部分地区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保卫工作未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咸阳市有些地 区天然气管线主管部门从1999年至今未与沿线乡镇村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有的天然气管线主 管部门未能及时和当地派出所联系,没有建立有效的治安联防体系。据咸阳渭城公安分局一 派出所反映,他们根本不了解辖区内天然气管线的分布情况,因此也就谈不上对管线的保护 和巡防。由于防范工作薄弱,造成天然气管线标志桩、标志牌被盗,阀井室被破坏的案件时 有发生。
三、今后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天然气长输 管线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把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 身上,真正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二)要建立健全输油、输气管道主管部门与当地计划、城建规划、农业、水利、国土资 源等部门的经常联系协调机制,确保新建工程符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规定。
(三)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天然气安全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尽快建立 联防体系,使天然气输气管线及设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出现问题能够及时 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天然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真正落实 人防、物防、技防和犬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24小时值班、定期检查、专人巡查等安全保 卫制度,落实企业法人为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各站点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实行安全责 任倒查追究制度,把内部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到单位领导,落实到具体人身上。
(五)修订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抢险预案和安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 责任务和处置方法,为下一步搞好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长输管线 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