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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度煤炭订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度煤炭订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6-25 16: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一年一度的煤炭订货是煤炭产运需平衡衔接的重要手段,对确保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的煤炭供应,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切实组织好2005年的煤炭产运销工作,充分发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现就2005年度煤炭订货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2005年度全省煤炭订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政府成立由巩德顺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工交办、省物价局、省技术监督局、省煤炭工业局和陕西煤业集团公司、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煤炭订货领导协调小组,全面指导订货工作。在协调小组领导下,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按照订货业务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订货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2005年度煤炭订货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炭工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促进我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大型煤炭集团的培育,保重点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用户的需求,发挥联合销售、集团运作的优势,整合、优化煤炭资源和市场,努力增加我省煤炭企业重点是省煤业集团的订货量和铁路运量。订货中坚持统一销售订货、严格订货资格审查、资源配置优先满足重点合同、重点用户的需求,积极创造条件签订中长期合同与多开直达列车等原则。煤炭价格、市场份额、合同条款等方面要强化行业自律,严禁不正当竞争。
  三、订货组织形式。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联合销售的通知》(陕政发〔2004〕37号)精神,2005年全省可供煤炭资源由省煤炭运销集团根据省内外市场需求,实行统一配置;全省运力资源依据订货量和铁路部门下达的运量基数,由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统一调配;陕西煤业集团公司各煤炭企业的煤炭产品,由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统一订货,统一与各订货主体协商确定煤炭销售价格,统一实施年、季、月度计划管理,统一铁路发运、统一货款结算,统一质量检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煤炭的订货和销售,在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统一指导和组织下实施。陕西煤业集团公司要加大对地方煤炭资源和企业的整合力度,成熟一家,吸纳一家,最终实现全省煤炭统一销售。
  四、省内电煤订货。
  2005年的省内电煤订货,按照陕政发〔2004〕37号文件精神,由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与5个发电公司进行订货并组织实施。订货时间应与全国煤炭订货同步进行。订货数量按照满足发电用煤要求的原则,煤电双方协商确定。煤炭价格由双方按照全国和省外电煤价格及缩小差距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抓紧做好订货准备和订货期间各项工作。 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要进一步了解掌握2005年全省可供煤炭资源及订货与运力需求情况,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并与电力等重点用户沟通,形成订货实施方案,确定数量、价格,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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