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信息产业厅(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2004〕3号),陕西省信息产业厅挂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是主管全省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无线电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监管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责划归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划入的职责省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的电子政务行政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监督执行本省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省信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省内各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信息安全。
(三)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及管理;负责在本省的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指导、监督无线电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宏观管理并引导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科研开发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指导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对全省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军工电子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和监督电子军工科研生产。
(六)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七)组织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工作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人事)室处理机关政务工作,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和督查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负责文秘、会议、信息、新闻发布、对外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政治思想等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和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二)军工与产业管理处组织实施信息产业的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政策,指导和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行业结构调整;负责行业统计,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拟定本行业相关技术政策、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系统集成业、集成电路业的科研开发;组织有关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工作;负责全省电子军工的管理,审报电子发展项目并协调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
(三)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拟订信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地方性行业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四)电子政务处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制定全省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统筹安排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电子政务网运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运行、资源共享;指导和推动全省各部门、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
(五)信息化推进处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对各地区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电子商务地方性规章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及省上的重点信息化工程;推动信息普及教育。
(六)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法规、政策,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及管理,承办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审查审批;指导、监督无线电监测工作,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收缴全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和进口的管理;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授权做好相关工作;指导无线电监督管理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处负责全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通信管线建设、网络与信息工程监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省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的融合,促进互联互通;负责对广播电视、通信等信息服务业市场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规范、建设和完善全省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及安全认证体系,负责公共服务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安全审查与验收。机关党委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9名。厅领导职数5名,其中:厅长(兼任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1名,副厅长4名(其中1名兼任总工程师),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