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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08-06-25 16: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障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利益,建立健全省、市、县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二、工作原则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三、适用范围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在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施考、评卷等环节出现的失密、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高等学校入学全国统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3、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陕西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朱静芝副省长
  副组长:薛汉军省政府副秘书长
        胡致本省教育厅厅长
  成员:任贤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董祥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雷鸣放省公安厅副厅长
      岳崇省监察厅副厅长
      孙安会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梁建生省保密局副局长
      李文荣省武警总队副参谋长
      李谦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职责:
  1、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并向国务院考试安全应急处置部际协调组报告;
  2、按照国务院考试安全应急处置部际协调组确认的事件危害等级,启动预案;
  3、统筹协调部门行动。
  (二)陕西省国家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李谦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成员:禹剑峰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张长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焦志文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副总队长
      刘也安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许来军省信息产业厅科教处处长
      范玉萍省保密局检查处处长
      耿建文省武警总队作战勤务处副处长
      苏华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
  1、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根据预案部署工作;
  3、指挥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三)各市县参照省上的方式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职责:
  1、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
  (1)事件起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人员范围;
  (4)目前采取措施。
  2、启动本级预案;
  3、落实国务院考试安全应急处置部际协调组和省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部署;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
  
  五、危害等级的确认
  (一)危害等级分类
  1、黄色级
  (1)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仅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
  (2)没有在媒体上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自用;
  (4)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
  (1)橙色级Ⅰ
  ①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共同使用;
  ②没有在媒体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Ⅱ
  ①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仅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
  ②媒体已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
  (1)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共同使用;
  (2)媒体已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4)传播范围广。 危害等级
  试卷使用范围
  媒体登载
  窃密动机
     传播范围
  黄色级 一
         省内
      无
      自用
        有限
   橙色级 两
         省以上
              自用
        有限 一
         省内
            贩卖或蓄意破坏
   较广
   红色级 两
         省以上
     有
     贩卖或蓄意破坏
   广  
   (二)确认程序
  1、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判断;
  2、国务院部际协调组办公室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3、国务院部际协调组确认失密、泄密危害等级。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黄色级
  1、省教育厅、省考试中心立即按本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省公安厅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失密、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传播、追查来源、控制相关嫌疑人;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3、省武警总队根据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赋予的任务,组织警力,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安全。
  4、省信息产业厅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与失密、泄密有关的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将其封闭;根据需要,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公安厅和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归口管理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在破案前防止本省新闻媒体对失密、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
  6、省保密局和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组织、协调失密、泄密情况发生地的保密和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
  7、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随时将进展情况报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8、案件侦破前,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对有关新闻报道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归口管理。
  9、考前没有破案,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属全国统一考试的,经国务院部际协调组办公室批准,属本省统考的,经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10、考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生资格;录取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破案的,开除所涉及人员学籍。
  (二)橙色级
  橙色级Ⅰ(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的):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黄色级。
  橙色极Ⅱ(试题使用范围属本省考试的):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泄露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红色级。
  (三)红色级
  1、省公安厅协助公安部工作组赴案发地区,指导、帮助当地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2、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部际协调组批准的统一口径归口管理我省的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省委宣传部加强与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同时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本省新闻媒体对失密、泄密情况进行报道和炒作。
  3、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部际协调组办公室部署,宣布考试延期举行,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和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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