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开展语言 文字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朱静芝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薛汉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胡致本 省教育厅厅长
委 员: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马明华 省人事厅副厅长
蒋惠莉 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庚田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吕明凯 省教育厅副厅长
田 力 省经贸委机关党委书记
王 晋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张 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任中南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清亮 省旅游局副局长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吕明凯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