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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陕政办发〔2002〕109号 2002年12月13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节假日期间,切实安排好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和安 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组织公款旅游,确保人 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部分 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 务院批准,现将2003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休息。 
  二、春节: 2月1日-7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 为法定假日,将2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 三)休息,2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休 息,2月8日、9日上班。 
  三、“五一”: 5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6 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6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三)休息,5月3 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6日、27日上班 。 
  四、“十一”: 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7 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休息,10 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上班。 
  放假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 祥和的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
                                                   国务院办公厅
                                                  200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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