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用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所做的决策;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凡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力去办,努力办好。
二、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加快“一线两带”建设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驾驭农村工作全局的能力。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不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就难以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六大号召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加强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学好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色经济相关的科技知识,学好组织农民搞市场运作的管理知识,学好项目经营和金融资本方面的知识,学好发展城镇化、管理现代新型城镇的知识等。总之,只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缺什么知识就学什么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
三、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伟大创造。如何坚持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我省制定的“两个办法”,熟练掌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项民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在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善于正确处理和解决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真正尊重民意,维护民权,让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四、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面对新情况,开拓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最近,省委提出在全省学习白河精神。白河县是国定贫困县,自然条件很差,但他们不畏艰辛,顽强拼搏,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创业,到2002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402亿元,与1997年相比增长92%;财政收入3726万元,翻了两番;农民人均纯收入1442元,增长了68%,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有很大发展,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多次获得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称号。
白河经验给人启示颇多,但关键的一点就是坚持不断创新,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白河经验告诉我们,基层干部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道路上带好头、引好路,就必须解决思想观念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正视困难,直面现实,突破常规,敢于创新;就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就必须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进取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