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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

文号: ——平利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沈兰华
  平利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10月,下设6个股室、3个分局和3个税务所,现有干部58人 。负责全县16个乡镇、88户国有和集体企业、1852户私营个体企业的税收和各项基金征管工作。辖区面积2627平方公里。2000年完成税收任务583万元,比1994年翻了两番,完成各项基金征收任务330万元。
  几年来,该局在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和平利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方针,以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收入任务的工作实绩和廉洁高效、无私奉献的地税新形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以创建文明单位和“创佳评差”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1999年,被安康地委、行署命名为“文明单位”,局下属各基层单位实现了县级文明单位“一片红”;局机关先后被省地税局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税收征管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六年获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多次在“创佳评差”活动中被地区局评为“最佳单位”;2001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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