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2〕79号 2002年8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报 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现就搞好《陕西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自觉性 《陕西政报》(以下简称政报)是省政府惟一的具有公报性质的政刊。政报集中刊载 国家 法律、法规、我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的有 关规定,在公报(政报)上刊登的省政府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在公报(政报)上刊登的各类公文 与正式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多年来,政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宣传法规、政策,促进依法行 政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依法行政、政 务公开的普遍推行,以及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政报的地位和作用愈显重 要和突出。各级政府要以认真的态度、极大的努力抓好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 干部群众订阅、学用政报,提高法律、政策水平。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政报工作水平 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强和改 进政 报工作。坚持既定的办刊宗旨,把传达政令作为首要任务,在及时、全面、准确上下功夫。进 一步丰富政报内容,改进版面设计,增大信息容量,提高刊物质量。切实加强对政报工作的领 导,充实办刊力量,发挥好政报编委会的作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在政 报的职能定位、服务对象、运作机制、发行方式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政报工作人员要树立 创新意识,坚持在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用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推动政报工作上新台阶。
三、完善网络,稳定队伍,充分发挥政报宣传工作站的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政报在全 省形成了上下贯通、配合协调、联系紧密的宣传网络,运作是成功的。近年来,在机构改革中 ,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政报宣传网络受到一些影响,工作力量有所削弱。各级政府和各 部门要继续重视政报宣传网络建设,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健全市、县政报宣传工 作站,配好联络员,防止出现“空档”。政报编辑部要加强和市、县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的联 系,对政报宣传发行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四、落实措施,扎实工作,力保政报发行量稳中有升 2002年,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克服困难,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加大发行工作力度 ,较 好地完成了政报征订工作。但相对于政报作为省政府政刊的地位和职能,政报的发行量还是 较少,社会覆盖面远远不够。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要更好地担负起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 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具体抓征订工作。省直各部门在完成机关征订工作的同时,要 重点抓好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征订工作。各地邮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改进服务,多揽订户 ,提高政报投递质量。
在报刊发行期间,各市、县区、乡镇和个人在当地邮局办理政报订阅手续,时间为2002年 10月1日至11月15日。各级政府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订阅。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群众团体、新闻单位(含所属企事业单位),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15日前到政报编辑部办理 订阅手续。对集体订阅政报所需费用,各级财政部门应予报销。《陕西政报》的邮发代号为5 2—81;编辑部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西侧省人大办公楼(西门)408、410室;电话:7292664;邮 政编码:7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