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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08-06-25 16:00

                  陕政办发〔2002〕37号 2002年5月11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各级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为了做好2002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 害造成的 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根据《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 一、2001年全省地质灾害概况  2001年,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地质灾 害防 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80起,其中滑坡33起,崩塌18起,泥石 流5起,地面塌陷4处,地裂缝20条,造成死亡19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461万元,没有发生重 大级(死亡10人以上)地质灾害,是近十多年来地质灾害损失较轻的一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 在汉中、宝鸡、安康、铜川、榆林、延安、咸阳等市,与《陕西省200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中趋势预测基本吻合。  二、2002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局预测,2002年我省总降水量趋势为:陕北、关中西部偏少,关中东部、陕 南略 偏多。春季第一场透雨较常年偏晚,初夏汛期接近常年平均出现日期,盛夏关中、陕南有伏旱 ,秋季关中、陕南有弱的秋淋。预测汛期(6—9月)总降水量:榆林市260—280mm,延安市230— 370mm,渭北东部350—390mm,渭北西部310—350mm,宝鸡市350—390mm,杨凌示范区290—330m m,咸阳市280—320mm,西安市350—390mm,渭南市310—350mm,汉中市510—550mm,安康市520 —560mm,商洛市420—460mm。与常年同期比较,关中中部、陕南东部略偏多,其余地区略偏少 。初夏汛雨出现日期偏晚,七月上旬前后为关中、陕南汛雨多雨时段。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02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报,对全省地质灾害 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预测。 秦巴山区主要发生区域有:安康市旬阳—白河地区、紫阳—岚皋—平利—镇坪地区;汉中 市留坝—略阳—宁强地区、佛坪地区、西乡—镇巴地区;商洛市洛南地区、柞水—镇安—山 阳—商南地区;宝鸡市凤县;渭南市华县—华阴—潼关地区。这些地区以中、低山地貌为主, 板岩、片岩、页岩、千枚岩、灰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分布广泛,人类切坡盖房、修路、采矿 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根据降水趋势预测,这些地区发生滑坡 、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机率较高,特别是秦巴山区东部,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 要区域。 关中盆地主要发生区域有:宝鸡市金台区—宝鸡县黄土台塬区;咸阳市的泾河南岸黄土塬 边地区;西安市长安—蓝田黄土台塬区;渭南市白水—韩城采煤区。这些地区属渭河冲积平原 或黄土台塬地貌,新构造运动活跃,河流高阶地与黄土台塬边坡陡峻,黄土垂直节理发育,湿陷 性强,人类活动频繁。预计在人为及降雨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将零星发生黄土滑坡、崩塌、地 裂缝等地质灾害。 陕北高原主要发生区域有:榆林市神木—府谷采煤区、横山县及米脂—绥德—清涧地区; 延安市子长—宝塔区、黄陵县地区;铜川市采煤区;宝鸡市麟游—咸阳市彬县山区。这些地区 黄土梁峁发育,沟壑纵横,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人类采煤、切坡建窑普遍,也是我省暴雨 多发区之一。预计2002年煤矿采空区塌陷将呈上升趋势,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将时有 发生。 (二)有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城镇有:汉中市的略阳县城、镇巴县城、佛坪县城;安康 市的紫阳县城、白河县城、镇坪县城、岚皋县城、宁陕县城、旬阳县城;商洛市的山阳县城 、柞水县城、镇安县城;宝鸡市的金台区;延安市的宝塔区、黄陵县城;铜川市的宜君县城和 铜川市区;榆林市的榆阳区、神木县城。上述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 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略阳县铜厂铜矿、煎茶岭镍矿,宁强县 黎家营锰矿,勉县茶店磷矿,凤县铅锌矿,旬阳县南沙沟、关子沟铅锌矿,洛南县黄龙铺钼矿, 镇安县锡铜沟铅锌矿,柞水县大西沟铁矿,留坝县蚂蝗沟大理岩矿,潼关县、华阴市金矿,主要 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铜川、白水、澄城、韩城煤矿,黄陵县店头镇、仓 村煤矿,子长县煤矿,神木县大柳塔、店塔煤矿,府谷县煤矿,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 面塌陷和地面裂缝。 (四)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西乡—恒口段;襄渝线安康—七里 沟段、紫阳—紫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陇海线硖石—凤阁岭段。以上线 路均处于秦巴山区,若遇暴雨、连阴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公路: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西乡古城—石泉段;210子长县城—姚店段、西乡古城 —镇巴县鱼渡镇段;310甘峪—东岔段,108周至—佛坪段;312彬县段、丹凤—商南段。省道旬 阳—白河段、旬阳—安康段、安康—镇坪段、勉县—阳平关段、山阳—柞水段、山阳—镇安 段、神木—府谷段。 上述公路均位于秦巴山区或黄土梁峁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有可 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根据已完成的37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统计,共发 现地质灾害隐患点4848处,其中滑坡3593处、崩塌433处、泥石流沟283条、不稳定斜坡385处 、地面塌陷70处、地裂缝84条。依据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威胁300人以上 居民点或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8个,作为2002年省级防灾预案点,并对其进 行分析预测(详见附表)。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密切相关,预计2002年地质灾害 发生的时间段为5—10月,其中7—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及建议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大事 ,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大事。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江泽民总书记 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行政首长为 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 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水利、气象、公路 、铁路、电力、建设、农业、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威胁铁路 、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危及单位负责监 测、预报,并进行治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 结合本地区实际,汛前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期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视和灾情速报 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省国土资源厅在汛 期实行24小时日夜值班,值班电话为:(029)7851045,传真:(029)7851045,手机:13991850535 。 (三)落实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 害隐患点都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和具体的监测人,特别是列入本预案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 签订监测责任书。要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 的前兆信息,做出准确的预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 《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基本知识 教育,并注意把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 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五)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 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用于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测预 报及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建立地质灾害治理资 金投入新机制。 (六)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势头。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严 格依法管理,加大规范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一方面加强新建项目的管理,做好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新建 开发区和城镇新区建设,在项目论证选址阶段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另 一方面,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 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对于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应督 促责任主体限期采取防治措施。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气象、 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 五、加强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 省国土资源厅于5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对关中盆地、陕南秦巴山区和陕北黄土高原区进 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回检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汛前 检查,落实各项制度,汛中加强巡回检查,完善防御措施,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省国土资源厅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对重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各 市国土资源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开展调查。 附件1、《陕西省2002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析预测表》(略) 附件2、《陕西省2002年重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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