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2〕38号 2002年5月1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修订的《陕西省测绘局主要职责》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同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 予印发。
陕西省测绘局主要职责
陕西省测绘局实行国家测绘局与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 制。根据中央编委中编发〔1995〕2号文件规定,制定陕西省测绘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监督检查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起草地方测绘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制 定全省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测绘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编制全省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及 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以及房产测绘单位的资格管理工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 省内行政区域界限的测绘和定标工作。
三、管理全省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全省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省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测 量标志保护工作。
五、负责地图审核工作和管理全省地图编制工作;协同省直有关部门管理全省地图出版 工作。
六、依法主管全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测绘 成果的质量管理。
七、制定全省测绘技术政策,组织省内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 织全省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与工人技术等级 考核评定。指导全省测绘专业人才的培养。
八、管理本局系统测绘事业费、全省基础测绘经费,监督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有关 测绘专项资金的使用。
九、归口管理省级对外测绘科技和经济合作交流。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外提供本省测绘 成果的审批。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