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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采取硬措施确保教师工资发放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咸阳市渭城区对区财政供养的教师工资没有发放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一律不予发放,机关办公经费停止拨付,直到教师工资发放到位为止。对乡镇财政供养的教师工资,区上与农行联系,实行IC卡发放,并与农行达成协议,一旦乡镇财政调度出现暂时困难,由农行先垫付,保证每月2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教师手中,决不出现拖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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