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果树种苗管理,保证果树品种优良纯正,果树苗木质量优良,防止病虫害传播蔓延,促进陕西
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解释,由各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 凡在陕西省内生产、销售、引进果树种苗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果树种苗是指用于果树生产的苗木、砧木种子、接穗、插条及其他繁殖材料。
第二章 果树品种资源管理
第五条 凡自己培育和从省外及国外引进的果树品种,都要在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报
请陕西省果树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经审定合格并经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示范和生产。未经审定通过的品种,不得推广。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国外提供(包括交换、出售)果树种质资源,都要报请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经审批后方可提供。
第三章 果树种苗生产管理 第七条 凡从事果树种苗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规定的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
》,按照指定的果树种类、产地和规模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种苗的一个生产周期。
第八条 生产果树种苗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定规模的种苗生产基地和防疫条件;
2.有熟悉果树种苗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生产的种苗应是经陕西省果树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推广的品种。
第九条 果树种苗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品系组织生产,并建立生产繁育档案。
第十条 《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按下列管理权限审核发证:
1、生产规模在5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发证,并报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生产规模在50亩(含50亩)以上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设区市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证;
3、无病毒果树种苗繁育生产,不论规模大小,均由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证。
第十一条 《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如下:
1、由生产果树种苗的单位或个人填写统一印制的申请表(一式二份),按程序报审核发证部门;
2、审核发证部门及时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条件、权限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核发许可证;
3、各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作出发证或不予发证的决定。
第十二条 《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不进行审验的视为无证生产,年审不合格的吊销其许可证。具体年验办法参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年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申请表由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印制。
第四章 果树种苗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凡从事果树种苗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向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
》,凭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按照指定的果树种类和地点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经营果树种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能正确识别果树种苗种类、品种和鉴定质量资质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开展的果树种苗经营活动相应的资金、营业场所和设施。
第十六条 《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果业主管
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依照《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
第十八条 《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办法与《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相同。
第十九条 《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及申请表由省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印制。
第二十条 果树种苗出圃前,生产者必须报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售前规格质量检查,取
得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出圃销售。其中无病毒苗木及相关材料的规格质量检查,由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凡未办理规格质量检查并取得合格证的果树种苗,一律不得出圃、运输、销售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经营的果树种苗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出售时应附有《果树种苗质量合格证》。无合格证的果树种苗,一律不得出圃、运输、销售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从国外调进果树种苗,必须经过省人民政府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审批,并按国家种质
资源管理、植物检疫有关法规实施检疫和隔离试种。未经批准,不得转送和扩大种植范围。
第五章 果树种苗检疫
第二十三条 严禁从疫区调进果树种苗。
第二十四条 所有进入市场的果树种苗,均须由县及县以上植物检疫部门进行植物检疫,检疫合格的,发给《果
树种苗检疫合格证》。没有《果树种苗检疫合格证》的果树种苗,不得出圃、运输、销售和使用。
省内生产的果树种苗,由生产者在出圃前报请当地植物检疫部门检疫;由省外调入的果树种苗,必须办理产地检
疫合格证书,同时报请销售地植物检疫部门进行复检。
从国外调入的果树种苗,由国家有关部门检疫并出具合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发展苹果加工业的意见
陕西省食品工业协会
农产品的生产,开始都是以初级产品直接进入消费环节,以自产自销、地产地销为主,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加工
业就会随之兴起。加工使农产品得到增值,市场营销范围扩大,从而促进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其逐步实现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体系。我省的苹果生产也是这样。
一、我省苹果加工业的现状及其在苹果产业化中的作用
(一)现状
苹果加工业包含鲜果储藏、优质果的商品化处理和综合深加工等。“八五”以来陕西苹果生产发展迅速,已成
为我省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苹果生产的发展,促进了苹果加工业的迅速发展。“八五”以前,我省苹果加工仅有几个小型罐头、果脯加工厂,仅生产果酱、糖水苹果、果脯等传统初加工产品。“八五”以来,为商品果销售服务的果品储藏、包装等加工业随之兴起。“八五”末苹果销售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果价下跌,果品滞销,同时还有大量的残次果有待消化,进一步促进了果汁加工业的发展。截至目前:
苹果储藏业:全省共有各类苹果储藏库40多万个,年储藏能力200多万吨,其中有各种规模的气调库70个,储藏能
力4.4万吨。
鲜果商品化处理业:全省建成苹果机械清洗、分选、上光、打蜡、包装生产线5条,分布在西安、洛川、礼泉、
澄城等四县市,其中设计能力为10吨/时和5吨/时的光电自动分选线各一条,每小时可处理鲜果15吨。1999年经商品化处理后销售的鲜果8000多吨,其中出口1162吨,创汇114.2万美元。
浓缩汁加工业:全省共有已建、在建和扩建浓缩苹果汁企业20个,投入资金近14亿元,装备水平达到90年代世界
先进水平,形成年产8万吨浓缩果汁加工能力,每年可转化鲜果60多万吨,仅次于山东省,列全国第二位。陕西省苹果汁出口自1995年开始,呈逐年上升态势,1995年出口935吨,创汇113万美元;1999年全省生产浓缩果汁近5万吨,出口4.54万吨,创汇3437万美元,仅仅四年时间分别比1995年增长了47.6倍、29.4倍。1999年果汁加工业人均创汇1万多美元,人均上缴税金超过1万元,为果农增加收入1.2亿元。
苹果加工业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已初具规模,一批生产经营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如西安海升、西安华圣、眉县恒兴和西安亚秦等,分别投巨资建设的浓缩果汁和光电分选生产线,具有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据了一定的份额,树立了陕西苹果产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作用
促进苹果生产健康发展 苹果加工业的兴起,不仅使原本不能获取经济效益的落果和残次果通过加工实现增值,成为我省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滞销果的消化问题,提高了苹果资源利用率。
推动了新技术的应用 鲜果储藏和商品化处理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发放套袋、建立示范园、推广无毒化苗
木,促进了新技术在苹果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高了苹果商品率。
增加出口创汇 浓缩果汁已发展成为全省出口创汇增长最快的产品,在我省农产品出口创汇中首屈一指。
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税源 一个产量为5000吨以上的果汁生产企业,每年纳税200万元以上。1999年我省有8个果汁加工企业产量超过5000吨,纳税总额超过2000万元。
二、苹果加工业存在的问题
(一)储藏、加工能力有限,水平较低
2000年我省苹果产量预计可达450万吨,但鲜果储藏能力不足200万吨,且80%都是农民自家的土窖储藏,保鲜能力差,储藏中损失较大。
鲜果商品化处理水平低、能力小,多数靠人工分选、包装,商品果品质、规格参差不齐,难以达到国际市场要求。
(二)深加工产品结构趋同,综合利用率低发达国家利用不同品质的苹果可加工出果汁、果浆、果片、果粉、果酒、果醋及各种配方的果汁饮料。仅是利用榨汁后的果渣,美国就可生产纤维素、柠檬酸、果胶、酒精、饲料等多种产品。而我省近几年新发展的苹果加工企业几乎全是浓缩果汁加工厂,加工产品结构单一,且多数加工企业规模偏小。就全省目前形成的能力看,鲜果加工率仅达总产量的17%,而国际上其他苹果主产国的加工率均远远高于这个水平,如美国达到40%,波兰为64%,欧共体国家均在50%-60%之间。我省苹果深加工能力明显不适应苹果
生产发展的需要。
(三)加工专用原料品种短缺,制约加工业的发展
我省的苹果种植以鲜食品种为主,果品加工业最初是以消化利用残次果为目标建设起来的,几年的实践发现,由
于苹果品种的单极化,不仅造成了鲜食果相对过剩,也造成加工产品由于原料品质差、酸度低,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相对较低的现象。
(四)资金投入不足
果品的储藏和加工都需在果品采收季节投入大量资金。而多数果品加工企业属利用银行贷款的新建企业,流动
资金严重短缺,大多数储藏企业只能为南方客商代储,果汁企业面对国际市场需求量不断上升的机遇,由于资金限制使企业的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或因急于回收资金忍痛低价出售产品,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效益。一些新的果品综合加工项目也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无法尽快建成投产。
(五)宏观调控力度不够
为保证加工原料的供应,缩短原料运输距离,减少储藏费用,国际上两个果汁厂间隔距离一般控制在100公里左右,且每个企业处理鲜果规模一般都在40吨/时以上。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宏观管理,我省目前已建、待建的果汁加工企业布局过于集中,截至目前小范围内重复建设现象仍在发生。小规模重复建设,一是资金投入量大。二是布局过于密集,待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企业为保证各自生产的需要,必然会出现争抢原料的局面。三是由于分散经营,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竞争秩序混乱。
三、苹果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我省拥有生产优质苹果的自然条件,果品加工业原料充足,劳动力成本低,苹果加工产品国际市场容量大、销量
稳。在西部大开发中,只要我们下大力气抓好苹果加工业的升级,促进和带动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省完全有条件、有可能把果品加工业做大,使其成为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大行业。陕西的这一特色资源优势必将很快转化为商品经济优势。
(一)指导思想
立足陕西省情,从提高优质商品果的储藏、加工、包装率入手,扶持龙头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树立陕西名牌苹果
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在国际、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加快调整果品加工结构,在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支持龙头企业扩大浓缩苹果汁加工能力的同时,重视二、三级果的加工利用,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拓宽加工领域,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提高苹果产业的综合效益,真正把我省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
1、加大鲜果商品化处理比例
在优质苹果基地县,要有计划的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集现代化储藏、分选、包装等商品化处理为一体的果品
加工企业,集中收购优质果,保证苹果季产年销。提高外销鲜果的品质和档次,采用统一注册商标,实施名牌战略,树立陕西名牌果品形象。今后5-10年中,现代化储果能力达到鲜果总产量的40%以上,争取经商品化加工处理的鲜果,在优质鲜果销售总量中占到30%以上。
2、支持龙头企业适度扩大浓缩苹果汁生产能力
三年内全省产量达到10万吨/年,年消化鲜果80万吨;五年后生产能力达到12万吨以上。同时浓缩果汁企业要在
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外销渠道,培育国内市场和开发果汁饮料及加快果渣的综合利用等方面狠下功夫。严格避免低层次、小规模重复建设。
3、采用先进技术,拓宽加工领域
苹果精加工要推广和采用真空冷冻干燥、生物发酵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拓宽加工领域,提高加工深度,利用不同
品种、不同档次的苹果,开发果片、果干、果粉以及果酒、果醋等系列产品。
4、走公司+基地+农户道路,促进苹果产业化进程
采取“市场牵龙头、龙头建基地、基地建协会、协会联农户”模式,形成有效的产业化链条。果品加工企业带
动农民以市场为导向,适时调整种植结构,建立适销对路的原料基地。同时企业要逐步向储、加、销一体化发展,实现既储藏、销售优质鲜果,又利用等级较次的苹果加工系列产品,与果农、果商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苹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四、对策措施
(一)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宏观调控利用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向国家争取对
我省特色经济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大信贷和财政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把果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扶持重点,在果品加工、销售旺季,优先解决企业所需贷款,省财政要采用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优先扶持当年果品加工重点改造、扩建项目。外经、外贸部门对果品加工企业利用外资、申请国外贷款、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等方面要给予优先支持。在税收方面,对综合利用果品资源,采用高新技术,开发填补我省空白产品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帮助出口企业争取国家在苹果套袋和果汁无菌包装袋进口方面的优惠税率。
有选择地扶持一些管理水平高、经营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支持其继续扩大规模,争取建成一、二个年产浓缩果汁5万吨以上,出口优质商品果2万吨以上龙头企业。
加强宏观管理,合理布局加工企业,严格控制新建果汁加工项目立项,促进果品加工业健康发展。
(二)建设加工原料基地,从根本上提高加工产品的竞争力
发达国家及我国发达地区的加工业已经发展到“农业生产根据加工业的需要,进行资源配置”阶段,农副产品加工业已不仅是农业的延伸和继续,而已逐渐成为农业的先导产业。我省的果品生产也应据此进行结构调整,在新一轮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结合山川秀美工程,在渭北高原苹果优生区南北边缘地带,结合老果园改造和新果园建设,采取企业牵头、政府引导方式,建设加工果原料基地,为加工业的发展奠定原料基础。
(三)组建省果品加工研究所
果品加工业在我省属新兴行业,省内至今没有果品加工研究所和人才培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缺乏,产品开
发能力薄弱。要抓紧组建省果品加工研究所,为全省果品加工企业服务,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果品加工中的技术难题;统一质量标准,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加快开发新产品,提高果品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四)组建省果品加工企业集团
选择经济实力强、规模大、经营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好,能够实现储、加、销一体化的企业为龙头,跨地区、跨系统、跨所有制联合,组建陕西省果品加工企业集团。集团内本着自律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价格。集团一方面与果农结成利益共同体,根据市场和加工要求,指导苹果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建立省外及海外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陕西省果品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