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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00


  凤翔县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和监督为突破口,在全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 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自去年11月份以来,全县共办理政府采购业务15起 ,累计完成采购总额76万元,节约资金174万元,节支率达186%。为了使这项制度贯彻 不打折扣,落实不走过场,他们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印发了《凤翔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凡采购单项金额超过 3000元或年批量购置金额超过5000元的货物,合同金额超过30000元的工程和单项金额超过 2000元的服务,只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都实行了政府采购。具体工作上,实行单位首先填 写《凤翔县政府采购审批表》,经县财政局审批后,再交由县采购中心统一办理。同时, 对采购中心办理的重大项目,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都积极参与,跟踪监督。此外,他们 还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开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张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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